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事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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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事迹

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事迹 法律援助工作个人先进事迹 刘羌川同志是开发区司法分局局长,同时也是一位具有十几年经验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能够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对没完没了的咨询,都能做到不厌其烦予以作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在他的带领下,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管委会领导称赞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构建开发区法律援助网络,开创法律援助新思路。开发区自进入开发之后,刘局长就着手建立开发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窗口。为了给受援助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解决群众申请难,提供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问题。刘局长积极协调安排在全区13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现在全区法律援助网络基本形成,并开展工作。同时他想方设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基本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转,摆脱了由于经费不足而困扰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 开发区是个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重心的区域,各类经济、农村征地拆违等纠纷不断,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自然也很多。开发区的援助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多”、“小”、“烦”,但是分局从未将任何符合条件的援助人拒法律援助大门之外。对于这些申请援助的案件,刘局长事必躬亲,始 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答疑解惑。今年分局共收到园区内居民法律援助申请60多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多次。 二、真诚、耐心、热情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在援助工作中对于有些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一些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少的当事人,没完没了的咨询,都能做到不厌其烦予以作答,特别有耐心。凡是法律援助中心的来访者,来时无不愁云而来,去时无不笑容而归。某李姓女子因当年年轻对法律的无知,犯下罪错,在外逃亡十年,想投案自首又怕法律制裁于是她试着拨打了铜陵市司法局148法律咨询电话,想以匿名身份求计问策。当天值守电话正是刘局长,听了李某闪烁其词的案情介绍以后,在反复宣讲法律和政策的同时与她真诚交流,苦心劝其马上回来投案自首,并允诺给她无偿提供法律帮助,终于换来李某信任。第二天上午,李某便回到铜陵市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三、长期以来,刘局长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勤学好问,多阅卷,能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对各类案件的办理都能得心应手。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能信手拈来,准确无误,援助案件当事人无不表示感谢和满意。自觉主动地学习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对于开发区热点的征地拆违和经济类法律问题仔细研究法律法规。与时俱进利用新技术,通过“中国普法网”、“中国法院网”网络进行学习。在不断的学习中,刘局长的 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对其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能够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能诉则诉,能调则调,诉调结合,效果良好。 四、办案不忘法制宣传,积极进行普法教育。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多的原因除了经济条件困难的人多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受援的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刘局长在办案的同时不忘进行普法教育,运用事实案例说话,办援助案件一件,普法教育群众一片。印制法律援助宣传册,多次带领分局的同志走访开发区内的行政村,散发宣传册,并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组织广场活动,深入群众进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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