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责任公返司章程(不设董事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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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责任公返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开封市x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 第条 公司住所:路第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出资方式 货币 人民币万元 货币 人民币万元货币人民币万元第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条 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条   定期会议应于每年三月份按时召开。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条 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章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三月一日前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公司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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