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学习及品质管理--修改资料.ppt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09版《保险法》解读 目录 新版保险法修订背景 新版保险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中国保险法修订历程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版保险法修订背景 中国现行保险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2年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曾作过部分修改。近年来,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现行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在保险市场主体、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和资金运用渠道、监管手段、保险经营行为规范等各方面都存在不足,因此,保险法做了相关修订。 旧保险法共158条,新保险法共187条。本次修订在旧保险法基础上增加条文49个,删除旧保险法条文20个,修改条文123个,保持不变的仅为15个。 09年新保险法的修改侧重于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不可抗辩规则 弃权与禁止反言 免责条款的效力 理赔服务 规范保险格式条款 共同灾难 不可抗辩规则(新增) 新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解读 明确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规定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起,超过30日不行使解除权的,其解除权消灭。 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不可抗辩规则。这有利于督促权利行使,稳定保险合同关系,尤其是对于长期人身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 弃权与禁止反言(新增) 新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解读 借鉴了英美法上禁止反言制度,目的是减轻投保人告知义务负担,限制保险的抗辩权利。 免责条款的效力(修订) 解读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生效条件: 1.在保单或保险凭证上进行提示; 2.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说明。 借鉴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别增设了关于保险格式合同中特定条款无效的规定,从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角度,强化了对保险条款内容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要求。 理赔资料说明(修订) 解读 强调理赔时应“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等补充提供,目的是为了避免保险人以资料不全为由拖延理赔。 理赔时效(修订) 解读 新法强调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后30日内做出核定,并应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受理索赔,及时核定责任。 拒赔说明(修订) 解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及时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这有利于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实际纠纷。 规范保险格式条款(修订) 解读 如果保险人违反了该项说明义务,则该格式条款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 。 向保险人和投险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免责条款明确说明,最大限度保护客户。 共同灾难(新增) 新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解读 弥补了旧保险法的立法空白,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死亡在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立法的意旨也是在同时死亡情形下,侧重保护被保险人。 保监会主席点评新《保险法》 ???      据新华社电中国保监会新任主席吴定富表示,《保险法》的修改将大力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    他说,这是《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对深化保险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推进保险市场化进程、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将产生深远影响。新的《保险法》规定,保险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其中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实行强制保险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等的条款费率应当报监管机构审批,其他的报监管机构备案。同时,新的《保险法》授权监管机构制定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 (三)有关法律规定 1、侵犯财产罪 2

文档评论(0)

3389452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