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东升小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实施方案(新
东升小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实施方案
(2013年2月26日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商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指导意见》(商教发〔2013〕1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校务会研究,教代会审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改革—3月2日。
3.聘用期限:全员聘用合同期为三年。
七、聘用程序和方法
实行校长负责制,副校长、职能机构负责人、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全部由校长聘用,合同制管理。
(一)宣传学习动员。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乌兰察布市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改革意见》等文件精神,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市教育改革工作上来,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思想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评议组、人事争议调解组和综合协调组,各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自工作。
(三)制定聘用方案。在校长的主持下制定学校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交教代会审议,报县教育局批准后,由校长组织实施。
(四)公布岗位设置。全校现有教学班20个。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设置工作岗位60个:
1.职员岗位7个:
校长(兼书记)1人, 副书记1人,副校长2人,教导主任1人(副校长兼任),安保主任1人(副校长兼任),总务主任1人(兼任会计),工会主席1人,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人。
2.专任教师岗位47个:
学科岗位:语文17个, 数学17个,英语4个,科学2个,体育3个, 音乐2个,美术2个。
安保岗位:生活教师2个,门卫1个、夜勤1个。
后勤岗位:出纳1个,锅炉工1个。
(五)竞聘上岗。
1.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设置和应聘条件,填写《应聘意向书》,申请岗位,交领导小组。
2.学校考核评议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实绩、业务素质和能力、敬业精神,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申请意向,结合考核评议结果进行聘用,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由校长颁发聘书,聘用人员聘期一般为三年,签订聘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受聘教职工接受聘书后根据受聘岗位和学科实际,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聘后考核及奖惩办法、岗位履职要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结束后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培训由学校组织实施)
(六)工作总结。聘用工作结束后2日内向县教育局报送聘用结果和工作总结。
八、解聘和缓聘
(一)解聘。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宜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
2.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学校有关规定的。
3.聘用期满经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完不成岗位目标责任书规定任务的。
4.违反工作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部门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 被刑事处分以上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的。
8.受聘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二)缓聘。聘用期满或在年度考核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缓聘。
聘用期满经考核未能达到履职要求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病休半年以上的。
3.当年考核结果不合格。
4.存在乱收费、乱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其中一项的,经举报,查证属实的。
缓聘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缓聘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落聘。未聘任的专任教师参加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竞聘,仍未聘用的教师待岗,按未聘人员管理。
解聘、缓聘和竞聘未上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津贴30%),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未聘人员通过离岗培训提高、转岗聘用、离岗坐休、分流等方法予以妥善安置。
(四)拒聘人员的管理
没有正当理由不参与竞聘的、被聘但拒不上岗的、落聘不参加培训的,聘后胜任不了工作的经学校重新调整岗位后未按规定到岗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