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预防行贿:职务犯罪预防的新视角
预防行贿:职务犯罪预防的新视角
●应当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向行行贿人,加强对行贿人犯罪内内在原因和外在条件的分析研研究,找出其现实根源和制度度背景,以采取更为有效的预预防措施。
在贿赂犯罪中中,行贿和受贿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然而而长期以来,我们对行贿行为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经济发展展的潜在威胁认识不够、警惕惕性不高,这使得其借机蔓延延,严重侵蚀了我国的经济秩秩序和社会秩序。2006年年,我国将打击商业贿赂作为为反腐工作的重点。值得关注注的是,这一举措背后隐含的的是一种战略和思维的转变,,即反腐败的重点扩大到商业业领域,同时这也意味着我们们治理对象将不再局限于受贿贿者,而是将行贿者也纳入关关注的视野。本文从职务犯罪罪预防的视角对行贿犯罪的预预防进行考察和思索,并在此此基础上提出我们应当将职务务犯罪预防的范围拓展至潜在在行贿群体的观点,以供商榷榷。
■行贿现象:被忽视视的严重问题
据报道,吉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李李某担任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间,借调整、提拔干部之机,,大肆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人民币144万余元。统计显显示,全县160多名科级以以上干部,除李本人和其妻子子外,几乎无一人不为了“政政治前途”向他行贿《检察察日报》2003年2月188日。我国多年来查处的一一大批官员的腐败案件,绝大大多数案件里都可以找到行贿贿者的印迹。行贿者的分布也也极为广泛,几乎涵盖了各个个领域和行业。
通过对大大量腐败案件受贿人心理历程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个基本相同的腐败轨迹:廉洁洁——被行贿——索贿——更更多的腐败。初始阶段,由于于自身的警觉性,索贿、贪污污等犯罪一般难以滋生。此时时最容易侵蚀其思想的是行贿贿行为,因为行贿者大多处在在暗处,而受贿人位于明处;;行贿人处于主动攻击状态,,而受贿人处于被动防守状态态。为了追求高额的回报,行行贿人往往会仔细研究行贿对对象的爱好和弱点,不择手段段以实现行贿之目的。从最初初的磨不开情面收受小额财物物开始,到逐步敢于收受大额额金钱,最后发展到巨额受贿贿、索贿、贪污。这是许多官官员走上腐败的共同道路,而而行贿在其中无疑起着重要的的诱导和推动作用。
行贿贿行为不仅会滋生腐败,而且且行贿行为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的“复制性”。因为一旦某一一领域出现行贿的迹象,相关关的参与者就将面临一种“囚囚徒困境”,即在其不知道其其他参与人是否行贿的前提下下,为了尽可能地避免自己在在竞争中的不利境况,往往会会选择行贿。这种趋势的蔓延延,不仅会侵蚀正常的社会秩秩序,而且会导致更多的人行行贿,破坏社会整体风气。
■行贿预防:被忽视的重要手手段
针对上述现象,目前前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有一种种声音,即要求加大对行贿人人的处罚力度,以此来实现刑刑罚的警示功能,达到减少行行贿行为的发生。笔者认为,,根据目前的贿赂犯罪形势,,加大打击力度固然是必要的的。然而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识到,仅仅依靠刑罚手段难以以实现遏制行贿犯罪之目的。。法律经济学派在分析刑罚所所具有的威慑效应时就认为,,刑罚的威慑效果主要取决两两个因素:一是刑罚的确定性性;二是刑罚的严厉程度。从从确定性上看,贿赂犯罪的处处罚率很低,而行贿的处罚比比率则更低。贿赂犯罪和一般般的犯罪不同,不像杀人、抢抢劫等犯罪有明确的被害人,,在贿赂犯罪中,行贿者和受受贿者形成的是利益共同体,,行贿者不会去报案,这就导导致对行贿人的发现比较困难难。即使发现犯罪线索,由于于缺乏必要的侦查手段的证据据规则,致使许多“一对一””的行贿受贿犯罪的查处和取取证非常艰难,难以对行贿人人实施有效的法律制裁。据报报道,2000年,江苏省查查处的受贿案是1010件11022人,而查处的行贿案案则仅有87件87人。从刑刑罚的严厉程度来看,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中规定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受受到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不仅在立法上行贿罪的处罚要要明显低于受贿罪,而且在实实际操作中,行贿者可规避的的空间很大,可以通过多种手手段对法律规定的数目和形式式进行规避。同时,对行贿行行为的处罚也具有很大的“不不确定性”,目前贿赂案件的的侦查中,为了取得证明受贿贿的证据,有时不得不对一些些行贿人放弃侦查或减轻处罚罚,以换取其作证。
从上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刑罚的威威慑效果是非常有限的。要实实现遏制行贿之风、减少行贿贿现象,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施是非常必要的。但在贿赂犯犯罪的预防方面,我们长期以以来仅仅把注意点集中于潜在在受贿人一方,而对行贿人的的预防工作则鲜有提及。这难难免导致贿赂犯罪预防的片面面性和不彻底性。原因很简单单,如果我们把受贿者比作猫猫,一方面,我们警示猫说::不能吃行贿者送到你面前的的鱼,否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