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征收中的权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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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征收中的权保护

论土地征收中的物权保护 季秀平 淮阴师范学院社科部    关键词: 土地征收/物权保护 Expropriation of Land; Protection of Pights in Rem   内容提要: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目的,以补偿为条件,通过行政机关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和他物权的行为。土地征收在增进公共福利的同时,也会因为征收主体的认识原因、立法的不完善、执法中的偏差以及某些组织和个人的故意侵权等原因,给被征收人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他物权以及他项权利造成损害。对此,应当从征收目的、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征收补偿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对征收行为加以规制,以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Expropriation of immoveable property is the action for the common interest of the nation, with compensations as the term and acquires the ownership and rights in rem on objects of others enforc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bureau. While increasing the common welfare, expropriation may cause danger to the ownership of land and estate and the rights in rem on objects of others of the immoveable property because of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f different subjects, imperfectness of law system, deviation of enforcing the law and willful unlawful actions of some organizations and individuals. Thus, expropriation should be stipulated according to aim of expropriation, the subject of expropriation, procedure of expropriation, compensation of expropriation and the system of dispute settlement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interest of subject being expropriated.   一、土地征收损害他人物权的表现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目的,以补偿为条件,通过行政机关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和他物权的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功能:从积极方面看,土地征收能够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增进社会公共福利;从消极方面看,由于土地征收实质上是对他人土地所有权和他物权的“剥夺”,因此,其必然会造成对他人物权的损害,特别是,如果土地征收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还会造成对他人物权的侵害。   (一)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损害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土地征收是指对私人土地所有权的征收。在我国,由于不存在私人土地所有权,土地征收仅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征收,征收的结果是国有土地的增加和集体土地的减少。在我国目前的征收实践中,即使征收不当乃至错误,也仍由国家取得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从而造成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损害。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在他人土地上设立的他物权和具有物权性质的特许权利。前者指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担保物权主要指抵押权;后者指采矿权、林业权、渔业权等。应当指出,土地他项权利不包括债权,因为债权具有相对性。债权人仅能对土地所有人而不能对国家主张权利。土地他项权利作为被征收的客体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土地他项权利与土地所有权被一并征收。这是由于土地所有权被征收,被征收土地上所负担的土地他项权利不得不被征收,此时,他项权利人与所有人同样处于被征收人的地位;另一种是,土地他项权利与土地所有权分离被单独征收。在土地所有权属于特定主体的情形下,土地征收实际上就是对土地他项权利的征收。例如,在英国,由于土地属于国王,因此,实际的土地所有人皆为用益权人,此种情形下的的征收,其客体即为独立的土地他项权利。在我国目前的征收实践中,对土地他项权利的征收,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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