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务离线业答案.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经济法实务离线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答案 案例分析题需要对要点做出一定的展开论述。 第1章案例1答案要点: (1)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该行为无效,因其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2)甲可以请求乙、丙承担赔偿责任。本来甲可以请求丙返还电脑,因电脑已经卖给了丁,故可以要求丙赔偿,乙与丙承担连带责任。 (3)丁能取得对台式电脑的所有权,因按《物权法》的规定,丁属于善意取得该台式电脑的所有权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格,而且电脑已经交付丁已经由丁占有。 第2章案例1答案要点: (1)乙、丙的抵押权都成立,但丙的抵押权优先行使,因为虽然甲先将车子抵押给乙,但登记在后;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 (2)在甲到期不能还款时,丙不能直接依合同的约定取得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因抵押权只是一种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依法不能直接对抵押物受让。 第3章案例1答案要点: 1、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能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订立,出让的必须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而本案中工厂与某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主体不合法;而且,出让的土地是集体土地。 2、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合法。即使是国家出让的土地,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仅为50年。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该工厂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按如如下程序进行: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向某村进行经济补偿征用集体土地,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然后由工厂申请工业用地使用权,经批准后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订立土地出让合同,工厂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4章案例1答案要点: (1)信用社可以行使代位权,因华悦公司一直未积极追讨恒升公司所欠货款,属于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通过诉讼程序,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对8月2日前的行为,甲公司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的合同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了; (2)对8月2日后的行为,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交货而违约了。(3)如要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总共应赔偿乙公司损失20万元:、因原定8月2日到达的小麦未能如期运到,乙公司又将被迫停工起码10天,损失利润10万元、每吨贵100元,共1000吨,共10万元损失;。1、2、3、4、 5、4辆抵押车之外的债务。清偿债权时应先以4辆抵押车变价清偿,不足时再由华奥商场承担连带责任。 第5章案例1答案要点: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尚未成立,因为,拟定的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了合同成立的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办案合同甲公司尚未盖章,故合同尚未成立。 (2)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造成损失《合同法》第42条缔约过失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成立。金钱债务,不可抗力。(2)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1)对8月2日前的行为,甲公司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的合同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了; (2)对8月2日后的行为,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交货而违约了。(3)如要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总共应赔偿乙公司损失20万元:、因原定8月2日到达的小麦未能如期运到,乙公司又将被迫停工起码10天,损失利润10万元、每吨贵100元,共1000吨,共10万元损失。 商场重大误解,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自营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第十九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文档评论(0)

xll805 + 关注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