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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國语学院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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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施方案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是关系到学校和各院(系)长远发展的一项关键工作,将使学科专业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密切相关,也是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使教师个人规划目标与学校和各院(系)发展目标相匹配,达到教师和学校的共同成长和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释放职业潜能,追求卓越教学,提升科研水平”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理清学科专业结构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工作,把教师个人的事业发展计划和本院(系)以及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结合起来,对决定教师职业生涯的个人因素、组织因素与社会因素等进行综合分析,从教师自身的兴趣、特点、优势、目标、岗位出发,为教师量体裁衣,通过相互沟通和协调达成一致共识,帮助教师确立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定位、职业发展方向及其发展途径,最大限度地挖掘教师自身的潜能,促进教师和本单位以及学校的共同成长。
二、制订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教师个人职业生涯目标的设计原则
1.可行性。规划要有事实依据,要适合自身的特点,使其建立在对自己及环境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同时,目标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具有可考核性,比如数量、质量、时间等方面。
2.时限性。规划是预测未来的行动,确定将来的目标,因此各项主要活动,何时实施,何时完成,要有时间和时序上的妥善安排,以作为检查行动的依据。
3.相关性。职业生涯规划目标既要与个人的职业发展观和发展需求相联系,还要和本单位以及学校总体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4.集中性。要根据自身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不同时期的目标和任务,目标的大小和幅度要适中,重点要突出。同一时期的目标不要太多,目标越简明、越具体,就越容易实现。
5.适应性。要在对未来阶段一定预测的基础上考虑职业的发展问题,以提高职业发展目标及其实现措施的弹性空间。在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时还应制定备选方案,要对环境的变化进行充分的预测和分析。
(二)各院(系)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互利共赢原则。各单位在职业生涯管理的目标整合中,要高度重视教师的个人职业发展需求,秉承互利共赢原则,妥善处理好单位利益和教师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想方设法协调双方的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为教师提供帮助、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2.相互沟通原则。各院(系)党政负责人要积极主动与本单位教师进行沟通,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教师在职业发展中的心理变化、新的需要与目标以及未来的打算,根据本单位未来的职业需要来审视教师的职业需求及其实现的可能性,帮助教师作出实事求是的、具有可行性的发展目标。
3.因地制宜原则。各院(系)在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时必须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寻求个人目标与单位目标之间的结合点,充分提高职业规划与教师个人之间的匹配度。
4.重点管理原则。各院(系)在组织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过程中,要坚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原则,对于那些个人发展目标与单位发展目标整合较好的教师要把重点放在反馈和协调方面;对于那些缺乏职业发展愿景的教师,要加强人文关怀和职业规划指导。
5.动态管理原则。规划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和个人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各院(系)要自觉地总结经验和教训,检验本单位教师的职业定位与职业方向是否合适,对教师职业生涯规划进行评估和分析,帮助本单位教师修正对自我的认知,以保证职业生涯规划的行之有效。
三、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任务分工
在教师职业生涯设计中, 教师个人、各院(系)负责人共同对教师的职业生涯设计负责。教师个人、院(系)各自的任务分工为:
(一)教师个人的任务
教师在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时,首先要全面了解本单位和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与方向、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基本信息,以使个人规划目标与本单位及学校发展目标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教师个人的职业生涯设计职责包括:进行自我职业评估(包括职业能力、职业兴趣、个性、职业价值观、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职业评估),与本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设定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执行职业生涯发展策略的行动计划,进行自我职业发展的绩效评估。
(二)各院(系)党政负责人的任务
职业生涯设计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前景,关系到本单位、本学科的发展,各院(系)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总支书记和院长(系主任)应该承担的责任是: 进行对本单位教师的职业评估、充当教师的职业生涯设计辅导员、为教师职业目标的设定和行动计划提供指导和建议、对教师的职业发展进行效果评估。
四、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步骤与时间安排
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齐抓共管,由学院(系)总支书记和院长(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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