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幸福概念的两重含义.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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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纪元???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New York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的幸福概念?对此问题,在亚里士多德注释者中一直存在着“涵盖论”与“理智论”之间无休止的争辩。在我看来,这场争论遮蔽了另一个中心问题,即,就亚里士多德而言,幸福 eudaimonia 是指一种人类所过的善生活(“活得好”),还是好的理性活动(“做得好”)?后面这一中心问题只是偶示被涉及,从第二手文献里我大致能找到三种不同的立场: 1 幸福只是“活得好”; 2 幸福只是“做得好”; 3 模糊论。   例如,约翰·M·库柏 Cooper 持有第一种观点。库柏把幸福的意思理解为“一种人类的兴旺福宁的生活”,或简言之“一种好生活”。《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十卷第七章的首句话是,“如果幸福在于体现德性的活动 energeia ,我们就有理由可以说它应当体现最高德性” 1177a12-13 。在解释这句话时库柏坚称,“这句话不应被看做仅是在把幸福定义为只与某种单一德性行为有关。”相反,他认为其意思是“幸福尤为需要最高德性的活动。”但这很难说是一种自然的解读方式。实际上,把幸福定义为活动不单只是《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十卷的第六到第八章的主题,而且,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全书也都一直持有这样的看法;相同观点亦表达于1099a29-31,1102a17,1153b9-12,1169b29等处。   C·D·C·里夫 Reeve 是第二种观点的最显著代表。他认为“eudaimonia既不是一种传记性的生活,也不是这种生活的一种模式”;相反,它只能是在一种传记性生活或它的一种模式的界限之内的一种活动。这一观点的问题在于,幸福在亚氏原书的很多地方明确指涉的是一种整体性的生活。亚里士多德在1097b1-5说,我们选择荣誉、快乐、理性和德性是因为它们自身,同时“也是为了幸福,因为我们认为通过它们我们会幸福。”他也清楚地谈论“幸福及其构成成分”。   第三种观点是,亚里士多德来回游移于“做得好”和“活得好”之间。S·布拉迪 S.Broadie 似乎持有这种观点。她说:“为了清晰性之故,有必要指出这样一个事实,即亚里士多德的讨论在下面两种观念间摇摆不定,最高善作为某类生活,或最高善作为生活中某种因素(这种因素将由此自然而然地主宰该生活)。”   我想指出的是,“幸福是‘活得好’还是‘做得好’”这一问题是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涵盖论—理智论的论争之所以会发生,正是由于争论双方都没能在作为“活得好”的幸福与作为“做得好”的幸福之间进行区分。他们共同地设定幸福的意思在于“活得好”,然后开始争论它到底是各种善的复合、还是专注于思辨。   在上面的三种立场中,我认为第三种与真相最为接近,但它需要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发展。布拉迪虽然提出了这样一种洞见,但是她没有把它作为中心问题进行讨论,而且也未详细解释这一观点对《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众多的争论有什么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这一观点进行充分的阐述与发展。我将证明,亚里士多德伦理学里的eudaimonia概念是“在两种意义上说的”,而非只具有一种意思。它既是“活得好”也是“做得好”。这一区分构成了亚氏伦理学主要论证的基础。   我将首先表明对于活动的讨论在亚里士多德幸福论之中有着何种位置;然后,我将论述“做得好”和“活得好”之间的区别为何是一条贯穿许多主要论争的单一线索。对于这两种用法的区分将能够提供对这些争辩的一种统一性的解决。尤为重要的是,它将使我们得以用一种不十分费劲的方式去阅读那荆棘丛生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十卷的第六到第八章。我将讨论下面一些争论主题: a 幸福的两种标准; b 思辨生活的非实用性; c 首要幸福与第二等级幸福这一层级的性质,以及 d 道德与思辨的关系。   说亚里士多德有这种幸福观感,并不意味着他陷于自相矛盾,也不意味着他在论证过程中用一种观念代替了另一种观念。亚里士多德确实在两种用法的立场之间游移,但这并不是由于他自身立场的混乱。他把幸福处理为一个两种意思均适用的模糊术语,是基于以下原因,亚里士多德的初始目标是去研究作为最好生活的幸福。他通过诉诸人的功能[灵魂理性部分的活动 1098a16-17 ]来研究这一问题。随后,他也把“幸福”这一术语用来指称理性灵魂的活动。结果是,优秀的理性活动一方面是幸福人类生活的生成成分,另一方面,这种活动自身就是幸福。作为前一个方面的例子,我们读到:“决定幸福的是体现德性的活动,相反的活动则造成相反的结果。” 1100b9-10 作为后一方面的例子,我们读到,“我们把幸福等同于活动或者那最好的一种活动。” 1099a30-31 这两种幸福的概念当然是密切联系着的,因为作为“活得好”的幸福是以作为“做得好”的幸福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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