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相关制度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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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集镇中学卫生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与规章制度,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领导督促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落实好各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领导督促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做好食堂、超市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2、推行食堂帐务公开制,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学校食堂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努力改善师生生活质量。   3、主持召开后勤工作会议,定期检查食堂职工工作、培训等情况,及时对食堂管理工作作出调整。   4、督促总务处把好食品卫生关,不定期对食品采购、验货、加工、配送等环节进行监督。 校长为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作出妥善处理,并上报上级相应机关,积极协助上级机关调查、处理。 上新集镇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周院和 副组长:曾长征 黄志华 成 员:黄少琼 韩德俭 陈汉明 汪继军 吴红星 陈亚波 各班班主任 二O一六年三月 上新集镇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手足口病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校区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多校区;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0人以上,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20人以上,或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9.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0.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单校区域内的,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校园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99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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