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通用部分.doc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规通用部分

安规通用部分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作业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第2条 电力生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应组织、教育员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的完整齐全。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基层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3条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报告。第4条 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各类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应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实现闭环管理。第5条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劳动作业环境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开展安全现状评价,达到本质安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6条 企业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第7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第8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生产性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程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各企业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但安全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其他能保证安全的措施,并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第二章 人员的基本条件第9条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凡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疗机构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其他工作。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第10条 所有参加电力生产的工作人员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定期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生产人员调换岗位、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11条 所有新入厂(公司)的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公司)、车间和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第12条 外来承揽各类工程施工单位的全体人员和临时用工进入现场前,应经健康查体合格;必须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和本规程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对于厂家技术指导、安装调试、试验等人员,企业应将有关安全管理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告知,在确认其已掌握全部内容后,方可进入现场。上述各类人员开始工作前,企业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非本企业电力生产人员在现场从事生产工作时,企业应全过程做好监护。在无监护情况下,不准其开展工作。第13条 外来参观、采访、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企业应将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第14条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一),会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电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第15条 使用易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天然气、煤气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使用有毒危险品(如氯气、氨、汞、酸、碱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使用有放射性物质(如钴、铯、镅等)的人员,必须熟悉放射防护及应急处理常识。第16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章 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第一节 一般要求第17条 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第18条 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企业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起重设备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第19条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设备底座、支吊架做支承点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第20条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盖板上的把手不得高于盖板平面,在一些较大的孔、洞口上

文档评论(0)

80219pm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