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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政策与法规(住院医师培训)
卫生政策与法规 顾加栋 博士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法教研室主任 江苏同帆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医师法 三、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类别、内容、时间 1.类别:临床医师、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师、口腔医师、公共卫生医师4类 2.内容: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 3.时间: (二)考试条件 1.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A.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B.医学专科学历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的条件: 3.传统医学执业资格考试的特别规定: 四、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一)医师注册的条件和程序: 1.注册条件:取得资格,准备专职从事医师工作 2.注册程序: (1)申请: (2)主管机构审核、答复(30天) (权利救济) (二)注册医师的执业要求: 1.执业地点 2.执业类别 3.执业范围 (三)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后不满2年的 3.受吊销执业证书处罚后不满2年的 4.其他情形 (四)注销注册 死亡、宣告失踪政六种情形。 (五)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 五 医师的权利、义务 (一)执业权利 1.处方权 2.获得医疗设备权 3.科学研究权 4.继续教育权 5.人格尊严权及人身权 6.获得报酬权 7.民主管理权 (二)执业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操作规范 2.爱岗敬业 3.尊重患者、保护隐私 4.更新知识 5.健康教育 六、医师执业规则 (一)医学文书的正确书写 (二)药品的合理使用 (三)危急病人的救治 (四)紧急情况时医师的作为义务 (五)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 (六)恪守职业道德 (七)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一、执业的基本要求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3.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二、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 1.专有标示物的管理 2.病历书写与保管 3.医疗质量管理 4.消毒隔离制度 5.紧急情况下的作为义务 三、医疗机构的基本执业规则 1.急救与转诊 2.医学证明文件的出具 3.尊重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利 4.特殊疾病的诊治与处理 5.药品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一、 医疗事故的概念、特征与分级 (三)医疗事故的等级 1、一级医疗事故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如植物人状态。 2、 二级医疗事故 分为甲、乙、丙、丁四等。 3、三级医疗事故 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 4、 四级医疗事故 (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 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的处置与处理 3.可疑物品的封存与检验 4.尸体解剖与检查 (二)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的处理 1.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的处罚 2.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的处罚 3.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不妥善处置的医疗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的处罚 4.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尸检机构的处罚 5.对卫生行政人员的处罚 (三)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处理 1、协商解决 2、行政调解 3、诉讼解决 (四)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处理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刑法第335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医疗事故的鉴定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 3.中华医学会 (二)专家库的建立 1.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及法医可以进入专家库; 2.专家库成员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三)专家组的产生 1.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 (四)医疗事故鉴定的委托 1.医患双方 2.卫生行政部门 3.司法机关 (五)鉴定专家的回避?????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六)鉴定的规则 1.依法鉴定原则 2.独立鉴定原则 3.合议制原则 四、医疗事故的赔偿的范围与标准 (一)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精神抚慰金 10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影响赔偿标准的因素 1.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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