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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计量认证需规范和统一的有关问题0830研讨
计量认证评审准则宣贯培训研讨班;
---针对新形式下计量认证及评审过程中出现的理解和执行上的不一致,收集、讨论、整理;
---对需要规范和统一的典型问题按要素进行列举和分析;
---某些规定(如多场所评审)目前阶段暂按此执行,待国家相关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按规定执行。
; 共收录了38条需规范和统一的问题,其中管理要求13条,各要素涉及到的问题分布如下:组织1条、管理体系1条、检测和/或校准分包2条、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1条、合同评审1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1条、记录4条、内审1条、管理评审1条;技术要求共25条,各要素涉及到的问题分布如下:人员5条、设施和环境条件1条、检测和校准方法5条、设备和标准物质5条、量值溯源3条、抽样和样品处置2条、结果质量控制1条、检测报告2条;此外,现场评审1条。
;1、组织
(1)随着国家机构的转制改革,有些质检机构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对检测人员的职称不进行评定。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对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有职称上的要求。应如何处理?
对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且不进行职称评定的单位,评审时其职称可参照水利部或各省(自治区、市)有关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认定。
除此之外,还应从两方面考查:一是该员工是否有相应的实践工作经历与经验,二是本单位对其是否胜任的书面评价意见。;1、组织
(2)目前水利质检机构在执行质量监督这一环节上均不太理想,在评审过程中应掌握到怎样的尺度为合适?对“培训中的人员和临时人员的质量监督”的评审尺度应如何把握?
如何有效开展监督对于每个质检机构来说做法不是唯一
满足以下4个条件可认定为监督环节进行了有效控制:
a.有可操作的程序文件;
b.有年度监督计划;
c.对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进行了监督;
d.有监督表格和监督计划实施执行的记录。;2、管理体系
(1)工程类质检机构在建设工地现场与业主共同建立的临时试验室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要求使用CMA标志,是否应列入质量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如果使用CMA标志,则必须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对临时实验??进行现场评审。
;3、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1)关于分包,有时会出现总包下的部分项目分包,应由何方出具报告?
对于以参数申请检测能力的,原则上质检机构在申请资质认定时应尽量避免分包。
如确需分包,应由分包检测方出具相应检测内容的检测报告。
;4、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1)一些非独立法人的质检机构,其服务和供应品(特别是仪器设备)由母体单位采购,中心没有进行合格供方的评价。评审时应如何把握?
对合格供方的评价可以由母体单位进行,但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应由质检机构按体系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审时查质检机构体系文件规定。
;5、合同评审
(1)目前很多单位实际上没有进行合同评审,对合同评审的理解有偏差,程序也值得商榷。其评审程度应如何把握?
合同评审的主要目的是评审检测要求和检测机构所承担的风险,是质检机构控制风险的必要环节。
质检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合同评审程序,确定合同评审的方式、内容、范围,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可采取不同形式的评审。
评审时查质检机构体系文件规定。
;6、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1)如何把握对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这一条款的评审尺度?
在能力验证、质量监督及使用新设备、新方法、新人员、内审和管理评审等环节,一般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符合,所以质检机构应有纠正措施的记录。
对预防措施可视实际情况,依据收集到的信息、统计数据等发现潜在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实现持续改进。
;7、记录
(1)质检机构已建立“实验室LIMS系统”,系统内保存了检测各阶段发生的电子记录,是否满足评审准则的要求?是否需要另备纸质记录?
如果“实验室LIMS系统”中记录表格信息量满足评审准则和可追溯性的要求,则不一定要有纸质记录,但应遵照电子文件保密、记录归档要求;
对于重要的工程类记录资料,一定要有纸质记录。
;7、记录
(2)现行有效的标准是否需要盖受控章?盖受控章后是否要编号、登记?复印的标准是否要加盖受控章?
凡在用的现行有效标准都应盖受控章。复印的标准也要盖受控章。盖受控章的标准要进行登记和编号,如何编号和登记由质检机构自行决定。
防止失效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7、记录
(3)对电子类文件的记录应采取怎样的保存方式?保存的时间是否应有明确的要求?
a)电子档案管理可参考以下两个标准供参考: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适用于党政机关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文件管理可参照执行);
建设项目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
b)电子类文件保存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要求,质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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