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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 牢记新安法对领导层和安管处 抓教育培训的要求 主要负责人新增职责 第三项 安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项 安全培训第二题:负责人安管人责任明确 负责人和安管人 培训教育是重点职责之一 * 25 26 27 条 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安全培训第三题:培训内容管理要求明确 *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一、九个知识点 安全知识 安全规程 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应急处置 权利义务 企业概况 制度纪律 事故案例 二、六个培训面 岗前培训 年度复训 专门培训 转岗复岗 外包实习 特种作业 三、管理三要求 规范运作 如实记录 及时归档 规范:有计划 有推进 有总结 有教材 有教师 有考核 四、三个关注点 保障时间 重点人员 重视训练 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工 一线班组长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宣 调 查 了 解 当 场 纠 正 行 政 处 罚 扣 押 查 封 停 产 停 业 监督 检查时 可行使的职权 提升执法权 紧急情况下 可以防止事故发生 三 * 四 第一百零五条(不准抗法)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丰 安 违法违规拒绝监管 2—20万 并罚责任人 * 积极理解:政府监管 乡镇监管 为了企业 安全发展 畏法遵规 其乐融融 从:政府买服务 专家查隐患 企业搞整改 安监抓落实 的 隐患排查治理方针 感受:安法 和 政府 的 良苦用心 心存温暖 鸡蛋碰鸡蛋的研究成果:维护法律尊严 成就个人事业 * 关于“政府监管”的再理解—— 1 法律具有强制性 守法是企业生存的必须 2 强化政府监管 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发展 自觉接受监管是明白人做的事 3 权力有多大 责任有多大 责任俩概念 追责很可怕 * 安法第五认知: 违 法 问 责 * 新安法违法追责 首先是对政府安管人员追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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