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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制造学院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管理办法
工业制造学院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管理办法
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教学质量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工业制造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力度,规范教学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课程团队,全面提高我系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切实保证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成都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成都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成都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成都大学课程设置与课程管理规定》和《成都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制定的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1. 主讲教师的组织管理方式
1.1 工业制造学院各专业课程均设第一课程主讲教师1名,另外根据需要设第2、第3主讲教师各1名,形成课程建设团队。
1.2 基本上每个教师须承担2~3门课程的第1主讲教师,但根据需要尚须其作为其它课程的第2、3主讲教师。
1.3 原则上每位第1、2、3主讲教师每学期须承担主讲课程的教学任务,特殊情况要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
1.4 每学期由系(部)主任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同意,从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拿出不少于2门教学质量评价靠后的主要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进行课程主讲教师的重新评选。
1.5 课程主讲教师一经确定,必须保持稳定,任课期间(一般为三年)不得随意变动,特殊情况要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由系(部)主任批准后方可更换课程主讲教师。
1.6 跨专业同一课程归属于主讲教师所在教研室(系)管理。
2. 主讲教师的基本条件
2.1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学院两级有关教学纪律,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2.3 主讲教师必须是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须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近三年内每学年均为本科生上课,且每年完成学校规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助教原则上不能担任主讲教师工作,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教师所在教研室同意,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后审定。
2.4 主讲教师必须熟悉所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
2.5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善于启发学生,能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切实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善于运用多种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测评结果为良好以上。
2.6具备较宽的知识面,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熟悉课程的内容,能较好地讲授难点和重点,掌握本门课程的理论体系和发展状况。
2.7具备一定的科研积累,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较高。
3. 主讲教师的职责
3.1 主讲教师是教学第一线的骨干,必须对主讲课程的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全面负责,保证课程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
3.2主讲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应对学生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做到深入浅出,富有启发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3 制定并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大纲,按照有关规定选定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按照教学大纲制定课程的教学计划、实验计划和课程设计计划,制作并不断修改和完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符合教学大纲、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教学课件。
3.4教案书写规范,内容系统全面,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主动更新、优化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课后辅导答疑方式明确,并能耐心仔细地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布置并认真及时批阅课外作业。
3.5科学的制定课程的考试或考核计划,试卷的命题与审核符合学校有关要求,阅卷规范无差错,试卷归档完整规范并能及时完成考试其它各环节的所有工作,对未取得及格成绩的学生有完整的辅导和重修方案。
3.6 合理规划并积极申报学校重点建设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力争获得省、市级精品课程。
3.7 主讲教师有培养青年教师的义务,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
3.8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和规范教学工作,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3.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其教学研究的创新成果至少具备以下五条之一:
(1)五年内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作为负责人完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2)五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或作为负责人获得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3)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教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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