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服务项目研究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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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品并非一定要政府生产和提供,有时,完全可以由私人提供政府花钱购买,然后为社会服务。 ——制度经济学 浅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项德仁 早在三年前,7名法律工作者进驻了福田区华富派出所人民调解室,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免费法律服务,而这一机制则起源于深圳福田区率先开创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新模式,并成为全国各地政府大力推进法律风险防范和评估机制的又一典范。类似这种由政府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的机制,已逐渐被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普遍接受,因此,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市场,并在近二三年内,品牌律所或品牌律师走向政府服务的舞台会成为常规,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律师去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本文在现有资料的整理基础上,阐述政府当前乃至将来都需要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以及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团体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服务政府。 政府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 从以往律师服务政府的案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可归类为传统的服务方式:1、参与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起草与论证工作;2、为政府参与的民商事活动把关,提供法律意见、文书制作和审核以及纠纷解决支持;3、对公务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4、代理政府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5、协助政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以上五点作为常见的法律服务方式,同步于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二)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四)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五)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六)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八)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府职能不断变化,政府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也不断增多,这就导致了一大批具体法律事务的产生,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政府的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之一。新形势下,面临越来越多的更为复杂的法律事务,要求政府法律服务的内容也应当不断得到扩大与完善,并在质量上也应当更加优质高效。 第一、人大、政府的立法立规活动,需要律师参与调研、起草、审查和论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律师参与立法活动,作为立法者,是社会的进步。但不应当局限于人大场合,在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也应当发挥律师的作用。以往,律师只是协助政府的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政策出台的起草和论证,有的更局限于提出法律意见,无权参与调研和起草工作。但是现在,律师可以全程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调研、起草、审查和论证工作。逐渐呈现出立法者的姿态,影响者立法活动。 第二、政府的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活动,需要律师参与讨论、研究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论证。 近些年,政府逐步允许律师参政议政,广泛参与社会活动的行政管理当中,造就了律师参政议政者的身份,逐渐影响着政府管理和决策活动,推动政府管理和决策更加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尤其表现在政府的社会发展战略活动上,以往律师是无权参与讨论工作的,更无法实现社会管理的功能,虽然在管理和决策的决定活动中,律师还无法直接发挥作用,但是现在,律师通过法律的视角参与社会管理和决策的讨论、研究工作,间接地引导了政府管理和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和人本化。 第三、政府重大项目的立项、开展工作,进行招商引资、招投标工作,开展项目谈判,文书制订和审核,合同纠纷争议解决,都需要律师参与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逐步建立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伴随经济快速发展的轨道,城市化步伐紧跟其后。各级政府不断开展各类大小不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此而产生的法律事务问题便层出不穷地困扰着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主要地,由于前期决策、项目立项和开展工作中忽视了应有的风险预防与评估,而派生出的上访、闹访以及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动摇了政府的公信力,考验着党的威信和法律的权威,后果极其严重。因此,政府日益认识到对建立包括重大项目建设的风险预防与评估机制,由律师担任项目顾问,遵循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原则,实行项目的法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机制的维护工作。 第四、政府国有资产交易安全方面,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政府是国有企业的投资者,是产权管理人。在进行国有资产投资、企业管理与市场交易过程中,政府也必然面临着与私人企业主共同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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