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通管理与船舶报告系统祥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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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交通管理与船舶报告系统祥解.ppt

一旦遇到危险,船舶报告系统可以根据此前的报告确定船位所在,及时得到救助,从而可以减少损失,保证船员生命安全。 船舶报告系统一般是以较大海域为服务对象水域,对象船舶不予限定,服务是免费的。现在使用的系统有美国的船舶自动互助救助系统AMVER、印度的船位和信息报告系统INSPIRES、日本的JAREP、韩国的KOSREP、澳大利亚的AUSREP、新西兰的VOLUNTORY SHIP REPORTING SYSTEM、阿根廷的SECOSENA、巴西的海上通信信息控制系统SISCONTRAN、智利的CHILREP和中国的CHISREP等。不同的系统采用不同的报告格式、报告程序、报告手段,船舶在利用这些系统时应查阅《进港指南》和《无线电信号表》等有关资料。 以船舶交通管理为主要目的的报告系统一般隶属于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主要目的是收集管理水域内航行船舶的有关参数、航行计划、载货状态等信息,建立与船舶的联系,随时进行相应的信息服务和助航服务等。这种系统对实施交通管理十分必要,通过船舶报告能全面掌握整个水域交通的详细情况以及每艘船舶的数据和动态,从而达到船舶交通管理的目的。 船舶利用以船舶救助为主要目的的船舶报告系统所要尽的义务是按照报告系统的规定程序、内容、方法、时间等准确无误地报告。在以船舶交通管理为主要目的的报告系统中,船舶报告对某些船舶是强制的,应该进行报告的船舶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报告。 二、报告的种类、程序、内容及格式 1.船舶报告的种类、程序及主要内容 (1)航行计划报告(SP—Sailing Plan) 航行计划是船舶发送船舶报告中心的第一份报文,当船舶在船舶报告区域内港口并准备加入船舶报告系统时,应在离港前或接近离港时发送的报告;或当船舶从非船舶报告区域进入船舶报告区域并准备加入船舶报告系统时,应在接近报告线或进入报告线后发送的报告。该报文既是船舶加入船舶报告系统的正式申请,也是船舶报告中心对船舶进行跟踪标绘的依据。 航行计划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出发日期和时间(UTC)、出发地点、下一停靠港、航行计划(航法和重要转向点)、航速及预计到达时间(ETA)和到达日期等详细情况。 (2)船位报告(PR—Position Report) 船位报告是由船舶发出的表示船舶当时所在位置的报告。发送船位报告的目的:一是用于船舶报告中心更正跟踪的船位;二是表达船舶安全状态即船舶是否遇险。船位报告在航行计划报告后,但首次的报告时间和报告的时间间隔,按报告的要求确定。从目前实施的报告系统来看,首次报告一般在航行计划报告后24h或48h做出,此后每隔24h或48h发送。当船舶所处的航行环境恶劣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缩短时间间隔。 船位报告的内容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日期和时间(UTC)、船位、航向和航速。 (3)变更报告(DR—Deviation Report) 变更报告是当船舶严重偏离了根据以前的报告所能推算的船位或由于其他原因使新的航行计划与原航行计划有较大变更时所发送的报告。船舶报告中心根据变更项目重新跟踪该船,以达到尽量减少误差的目的。影响船位误差的主要原因是航向和航速,当航向或航速有变化或船位有“严重偏离”时,应及时发送变更报告。 变更报告的内容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船位以及变更的项目。 (4)最终报告(FR—Final Report) 最终报告是船舶参加船舶报告系统发送的最后一份报告。它表示船舶已经驶离报告区域或终止参加该报告系统。船舶报告中心收到该报文后,将停止对该船舶的跟踪与标绘。 最终报告的内容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离开本系统覆盖区域或到港的日期和时间(UTC)等。 根据船舶报告系统和船舶报告要求的一般原则,报告应简单、基本信息应报告一次,但是,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等基本信息必须反映在每次的报告中。 为搜救目的而建立的船舶报告系统只涉及上述4种报告,而当船舶报告系统还同时具有防污染目的时,则还应包括如下特殊报告。 (5)危险货物报告(DG—Dangerous Goods Report) 危险货物报告是当发生包装危险货物自离领海基线不超过200 n mile的海域中灭失或可能灭失的事件时,应及时做出的报告。 危险货物报告的内容包括船名、船舶呼号或船舶识别码、时间、船位、货载情况、船舶损失情况、污染物情况、天气等。 (6)有害物质报告(HS—Harmful Substances Report) 有害物质报告是当发生排放或可能排放油类(MARPOL 73/78附则I)或散装有毒液态物质(MARPOL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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