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保险讲义精要.ppt

  1. 1、本文档共3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汽车金融保险讲义精要.ppt

5 抵押物处置 1、抵押物处置应该在授权权限范围内公开、公平、及时进行。超过处置权限的,应报上一级公司汽车贷款保证保险管理部门审批。 2、抵押物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方式处置;协议不成的,应通过诉讼由法院拍卖处置。 3、开办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前,应事先在当地城市选定两至三家具有合法资质和较高信誉的价格评估机构供抵押人选择。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作为抵押物处置价格的基本依据。 4、抵押物处置不成功的,应该合理降低处置价格,进行再处置。 5、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清偿顺序进行清偿。抵押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借款合同项下投保人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是我公司向被保险人完全赔付后的赔付款; (3)借款合同项下被保险人未得到清偿的其它债权。 6、抵押物处置价款在清偿所列费用和债务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若抵押物处置价款不足清偿的,应继续向投保人催收或追偿。 7、建立抵押物处置台帐。抵押物成功处置后,应该将处置情况及时登入台帐,并按要求将有关数据录入业务处理系统。 8、自抵押物扣押之日起届满3个月仍未处置成功的,应报上一级汽车贷款保证保险管理部门,说明未能及时处置的原因和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一)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管理基本规范 5 营销活动 推广话术 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动态监控的原则 (二)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机构管理和展业准备 推广话术 实时性 有效性 5 营销活动 推广话术 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动态监控的主要内容 推广话术 对风险总规模的监控 对当年承保业务风险规模的监控 (二)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机构管理和展业准备 停业整顿的条件 1 自用汽车自然人业务逾期金额比率超过2.5%(含);自用汽车法人业务逾期金额比率超过3.5%(含) 自用汽车自然人业务逾期数量比率超过5.5%(含);自用汽车法人业务逾期数量比率超过6.5%(含) 自用汽车自然人业务损失率超过80%(含) 自用汽车法人业务损失率超过80%(含) 营业用货车逾期金额比率超过3.5%(含) 营业用货车逾期数量比率超过5.5%(含) 营业用货车损失率超过80%(含) 营业用客车逾期金额比率超过2.25%(含) 营业用客车逾期数量比率超过4.5%(含) 营业用客车损失率超过80%(含) (二)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机构管理和展业准备 风险指标的解释 1 逾期金额比率=(当年承保业务的逾2期及以上金额+垫付金额)/当年承保业务的有效保额 逾期数量比率=(当年承保业务的逾2期及以上数量+垫付笔数)/当年承保业务的有效保单数量 损失率=当年承保业务的[逾2期及以上金额+垫付金额+已决赔款金额+催收/追偿费用-已追回金额]/保费收入 逾期金额是指当年承保的业务在监控时点处于逾期状态的逾期金额;有效保额是指当年承保的业务在监控时点的未了责任金额(含逾期金额) 逾期数量是指当年承保的业务在监控时点处于逾期状态的保单数量;有效保单数量是指当年承保的业务在监控时点保险责任尚未终止的保单数量(含已到期的逾期业务) (二)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机构管理和展业准备 接受投保的基本条件(营业用货车) 1 投保人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的自然人或者符合《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法人 投保人为自然人的须具有本地户口,投保人为法人的实际 经营场所或注册地须在本地 投保人贷款购买营业用货车新车 投保人拟购买车型为指定合作经销商销售的车型 投保人是将来《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所有人 计划还款方式是按月偿还贷款 计划购车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新车净价格的40% 计划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不属于异地业务。所谓异地业务是指贷款银行、经销商经营注册地及投保人户口不在同一城市区域内的。 (三)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实务规程 接受投保的基本条件(营业用客车) 1 投保人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的自然人或者符合《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法人 投保人为自然人的须具有本地户口,投保人为法人的实际经营场所或注册地须在本地 投保人贷款购买营业用客车新车 投保人拟购买车型为指定合作经销商销售的车型 计划贷款所购客车产权登记证上的所有权人将是具有合法城市出租车、固定线路客运营运资格的企业法人(以实际需要为准) 计划还款方式是按月偿还贷款 计划购车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新车净价格的40% 计划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不属于异地业务。所谓异地业务是指银行、经销商经营注册地及投保人户口不在同一城市区域内的。 (三)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实务规程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lov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