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及彝良县格闹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场内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翻斗机、汽车起重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机动车辆,包括施工车辆、服务车辆和外来车辆等的管理。 第三条 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各参建单位对本单位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和年检工作负责。 第四条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五条 彝良县格闹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制作施工区域机动车辆场内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各参建单位的机动车辆进场后,应及时带行驶证、年检年审资料、保险凭证等有效资料到监理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监理单位及时对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公司批准,发放统一制作的机动车辆场内通行证或场内临时通行证。机动车辆场内通行证、场内临时通行证应悬挂在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晰、完整。未取得场内通行证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场内行驶和作业。外来车辆未办理场内临时通行证的,不得在场内行驶和作业。 第二章 施工现场道路规定 第六条 施工现场道路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道路回头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第七条 现场道路要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牌,在关键路口设减速坎。高边坡路临空边缘设安全墩、挡墙及反光警告标志。 第八条 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右侧应设有警告标志,岔路、施工生产场所应设有指示标志。 第九条 弃渣场卸料临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3m,厚度不小于0.6m的石渣作为车挡。砂石料口卸料临边应设置混凝土车挡。 第十条 场区道路上不允许摆放设备、材料,不允许占用通道施工,保持交通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 装载砂、石、土方等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散落措施,场区道路应按划分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定时清理,保持道路清洁。 第十二条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三章 场内机动车辆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每季度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对施工车辆进行检查,日常巡视监督由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对发现的违章违犯规定驾驶施工车辆、证件不齐、超速行驶、超载等现象按照发布的罚款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定期保养工作,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的出厂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事故记录等。 第十五条 施工车辆制动、方向、灯光、汽笛等装置应良好、可靠,应经政府车检部门检测合格;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冰雪天气运输车辆应配备有防滑链条、三角木等防滑器材。 第十六条 油罐车等特种车辆应按国家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并涂有明显颜色标志;水泥罐车应密封良好,不得泄漏。 第十七条 场内交通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在交叉路口处工程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二)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三)紧急事故及抢险情况下,按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辆、事故处理车辆的先后顺序优先行驶,其他车辆应予以避让。 第十八条 当班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 “安全例检”的内容如下: (一)制动器性能完好无损,反应灵敏。(二)方向盘/转向器及雨刮器性能完好、工作正常。(三)水温、燃油、机油正常,各仪表显示正确。(四)各灯光信号(大小灯、转向灯、刹车灯及倒车灯等)指示正常。(五)前后轮胎完好,工作正常。(六)车辆有无其他异常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 施工车辆在非工作时应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应集中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停车场。如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停放指定停车场时,则应选择安全的地方停放(不能停放在斜坡上、可能发生塌方滚石的山坡下、不稳定的边坡旁、高压输电线路附近等危险地方)。 第二十条 施工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责任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一次系统的外观检查、清洗。维修保养人员每班应对使用后停放的车辆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 工程自卸车辆在装、运、卸料/弃渣作业时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一)装、卸料/弃渣现场应派专人监督并使用标准交通信号旗语、手势指挥车辆卸料/弃渣,包括

文档评论(0)

jiqingyong1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