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律师业务.ppt

  1. 1、本文档共4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日常咨询(国有企业) 专项服务(招标人、招标代理构、投标人★案例) 异议、投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 民事诉讼(工程款结算纠纷等) 刑事诉讼(辩护) ※中央工程治理办公室公布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件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1766件,其中涉及招标投标环节的3305件,占15.2% 本文观看结束!!! 七、定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1、表现形式: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中标价低于成本价 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 (一)不依法定标 (二)低价中标: 七、定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2、不利后果: 扰乱了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 低于成本报价导致工程质量低劣,安全投入不足,容易出现工程事故 容易造成非法分包、转包现象 合同履行中增加签证致最终结算价格增加; 合同履行不顺畅。 (二)低价中标: 七、定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3、防范措施: 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有低于成本报价嫌疑的,应要求其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作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中,对增项部分要严格把关,不能随意增加款项 (二)低价中标: (三)发出中标通知前就实质性问题谈判(案例)及?怎么处理政府指导价与市场价 (四)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八、招投标异议/投诉 (一)异议当事人 1、提异议人: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被异议人:招标人 (二)异议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开标 3、评标结果 八、招投标异议/投诉 (二)异议内容 4、《条例》规定 第22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44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54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八、招投标异议/投诉 (三)投诉与处理 《条例》60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条例》61条: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九、律师业务的提供方式 (一)律师业务的服务主体 (二)律师业务的服务方式 1、招标人/采购人 2、投标人/供应商 3、招标代理机构 4、行政监督机关 谢 谢 大 家! * 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汪毅 目录 一、招投标法的基本构架 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 三、招标阶段核心内容 四、投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 五、开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六、评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七、定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八、招投标异议/投诉 九、律师业务的提供方式 一、招投标法的基本构架 《招标投标法》(2000/01/01) 《政府采购法》(2003/01/01)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2012/02/01)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0/01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文件〉试行规定》(发改委56号 令--2007)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发改法规[2011]3018号—2011/12/20)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第13号—2004) 《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02) (一)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招投标法的基本构架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合同签署 (二)基本程序 (三)特点 程序规范 公开、公平、公正 一次性交易 透明度高,防止腐败,便于行政监督 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 (一)强制范围 1、政采:资金来源 2、招投标:资金来源、项目性质 (二)采购主体 1、政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

文档评论(0)

lingyun5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