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展示制作安全检查表.xls

  1. 1、本文档共1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展览展示制作安全检查表.xls

Sheet3 Sheet2 Sheet1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元件、阀门、管道状况 是否发现漏气、漏水现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9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83条第一款第(六)项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外部检验的重点是: 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锅炉房内可见受压元件、管道、阀门有无变形、泄漏。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205条第(二)项 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损坏(含炉墙) 外部检验的重点是: 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锅炉房内可见受压元件、管道、阀门有无变形、泄漏 水(介)质处理 非法使用特种设备 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 设备安全 防护装置及可靠性 有台(坑)必有栏 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第(一)项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 安监局 若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调节的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则必须在生产设备上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护栏、护板或安全圈等。设计梯子、钢平台和防护栏,按GB4053.1、GB4053.2、GB4053.3、GB4053.4执行。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第5.7.4条第2项 有轧点必有挡板 对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第6.1.2条 设备的接地 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第(七)项 电气设备必须保证基本绝缘发生故障或出现电弧时,故障接触电压不产生危害。 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或双重绝缘结构,或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防护措施。 双 重 绝 缘结构和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防护措施中不允许有保护接地装置。 所有由于工作电压、故障电流、泄漏电流或类似作用而会发生危害的部位,必须留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GB19517-200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第2.2.4条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且有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负全部责任,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1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二)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五)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67条 喷漆车间 主体材质 喷漆房的主体材质应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 安监局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喷漆房的墙体、天花板、地坪,喷漆室的室体及与其相连的送风、排风管道应用不燃、难燃

文档评论(0)

rewfdgd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