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的北京华资银行业刍议》.pdf

《北洋政府时期的北京华资银行业刍议》.pdf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北洋政府时期的北京华资银行业刍议》.pdf

北洋政府时期的北京华资银行业刍议 张天政 近年来,有关上海、天津等地华资银行业的研究已取得相当的研究成果,而关于北 京地区华资银行业的研究仍很薄弱。1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北京地区华资银行业的发展轨迹 进行探究,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认识近代中国金融业,尤其是近代银行业的发展演变历程。 本文主要依据已刊文献、期刊及档案史料对北京地区华资银行业与北洋政府时期国内金融 市场的关系进行初步的探讨,以就教于学界专家、学者。 一 北京出现的第一家中国人自办的近代银行是中国通商银行在北京设立的分行。中国 通商银行成立于 1897 年 5 月,总行设在上海,同年在北京设立分行。随着通商银行的建 立,北京地区的华资银行在外资银行的夹缝中不断兴起,并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北京地 区银行业的重要力量。这一时期先后兴起的银行有 1905 年的户部(大清)银行,户部银 行(大清银行)是清末户部设立的国家银行。于 1905 年 9 月 27 日在北京西郊民巷正式 开业。随后在上海、天津、汉口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大清银行还先后在济南、张家口、 奉天、营口、库伦、重庆、南昌、杭州、开封、太原、福州、长春、广州、芜湖、长沙、 西安、昆明、江宁设分行 21 个;在总行隶属下设保定、张家口、北京阜通南号、阜通东 号 4 个分号,在分行隶属下又设宜昌、沙市等分号 31 个,共计设总、分行号 57 处,2可 谓遍及天下主要商镇。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停业清理,中国银行筹备期间成立大清银行 清理处,代办遗留问题,至 1918 年 3 月清理结束。但大清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实际 为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交通银行是清政府邮传部为了办理轮船、铁路、邮政、电报四个单位的款项收付, 以便集中资金,灵活调度,同时利用银行的资金发展交通事业的目的,于 1908 年 3 月 4 日在北京成立。不久津、沪、汉、粤四分行亦开业。该行成立时资本金库平银为 500 万 两,其中官股纯由邮传部拨款,投资 200 万两,商股(大都来自官僚企业界人士)300 万两。以后金城、大陆、盐业、浙江实业等银行因抵偿欠款也持有大量交通银行股票。 而交通银行初即于天津、汉口、上海、广州、张家口、营口、开封、香港等八地设立分 1涉及北京银行业的主要论著见,司马城:《清末北京的华资银行》,《历史档案》1994 年第 4 期;卜明主 编《中国银行行史》,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5 年版;杜恂诚:《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2 年版;朱荫贵:《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中国银行业》,《中国社会科学》2002 年第 6 期;对北京华资 银行业的研究,国内有所提及的主要论著有,李一翔:《中法实业银行停兑风波述评》,《史林》2003年第3 期;张百霞:《中法实业银行始末述论》,戴建兵教授指导2004年河北师大硕士学位论文,后两篇论文主 要涉及该会在平息中法实业银行钞票停兑风波中所发挥的组织作用。另有许文堂:《中法实业银行歇业风 波——政治层面的考察》,《中法关系史论》,杭州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这些研究或多或少涉及到北京 华资银行问题,对进一步探讨北京华资银行业与近代中国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关系很有启发。 2黄鉴晖《中国银行业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93页。 -1- 行。辛亥革命后,交通银行在北京继续营业。从 1922 年到 1926 年间,张謇、钱新之主 持整顿交通银行,业务有所发展。1927 年以后,与中国银行一起经过两次改组,并被南 京国民政府定为特许的“发展全国实业之银行”。交通银行总管理处于 1928 年 11 月迁至 上海,北京分行继续营业。 1912 年 2 月 5 日,在大清银行上海分行的基础上,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新的国家银 行――中国银行。袁世凯夺取政权后中国银行于 8 月 1 日在北京正式开业,上海的中国 银行改为分行。1913 年《中国银行则例》规定,中国银行股本总额为 6,000 万元,分 60 万股。政府认购 30 万股,余数由人民认购,认购总额超过 30 万股时,政府酌情售股于 民;并规定由政府简任总裁、副总裁。后于 1917 年 11 月修正,总裁、副

文档评论(0)

qspd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