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秦律与日耳曼法之比较
顾 元+
中西法律文化传统的形成、递嬗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因而各
自表现出了异常复杂的特征。从整体上对中西法律文化的特征和风格
进行描述进而进行比较,是极为困难的——即使仅在法律制度层面上
进行这种研究,也是非常不易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大而化之乃至
似是而非的偏差与谬误,总是与这种宏观的(通常也是大而不当的)
研究和论断相伴随。因为如果忽视对各个具体历史时期法律文化所表
现出的规律性的研究,所谓的“文化”(尤其是“比较”性的)研究往
往流于空泛,难得其要领。而选取中西法律文化的各自一个点或者面
进行比较考察,所得出的结论也许更接近真理性的认识。基于此,本
文拟以中西方封建法制的起点——秦律和日耳曼法(以《撤利克法典》
为代表和典型)为考察对象,比较其共性和差异性,并进而试图对两
种不同的法律文明作出一些阐释。
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相应的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特点来看,中国
统一的秦帝国确立了相对完整而稳定的封建制社会形态,而作为其法
律之总称的秦律,则是在总结战国以来秦国以及其他诸国变法的成果
和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它系统地反映的是中国社会封建制法
律早期的特征。西欧的封建制是从罗马奴隶制晚期向隶农制和日耳曼
人从氏族军事民主制向“采邑制”相互交叉地过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的,同时又经历民族大迁徙和奴隶起义双重运动的冲击,在辉煌的罗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讲师。
马文明灰飞烟灭之后催生的。被恩格斯称为“古代的马尔克法律”①的
日耳曼人的法律正是当时西欧中世纪法律的起点。日耳曼法是日耳曼
诸部族联盟在侵入罗马帝国、建立部族国家的过程中,由原有部族习
惯逐渐发展而成。日耳曼法包括所有日耳曼部族及其分支的法律,如
西欧南欧法兰克、东哥特、西哥特、勃艮第等人的法律,北非汪达尔
人的法律,北欧斯堪的纳维亚裘特人以及不列颠群岛盎格鲁·撒克逊人
的法律,均属于日耳曼法的范畴。②而法兰克王国编纂的《撒利克法
典》则是公认的日耳曼法的典型代表。③尽管秦律比日耳曼法诞生早约
七百年之久,但它们都是同一种类型的法律,而且大体处于同一社会
发展阶段上,因而具有了更多的可比性。本文的比较由此而展开。
一、秦律与日耳曼法的共性
1.封建制初期法律的双重性
一方面确认和保护封建制,另一方面又大量保存奴隶制或原始公
社制习惯法的遗迹,这是封建制法律初期形态的基本表征,这在秦律
和日耳曼法中都有集中的体现。秦始皇31年,实行“使黔首自实田”④
的制度,鼓励百姓自行占垦,国家不再加以限制,并以“盗徙封”⑤惩
罚私移田界的侵犯土地所有权行为,土地私有制正式法定化。与此同
时,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官僚体制在秦帝国也建立起来,如确立皇帝
制度、划分中央与地方郡县权限、建立和完善职官管理和监察制度等。
但是在新制度运行的同时,旧有的奴隶制亦大行其道,诸如世袭奴隶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63页。
② 关于日耳曼法的研究著作,即使在国外也不多见,美国学者孟罗·斯密著《欧陆法律
发达史》(姚梅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中第一章“古日耳曼法概观”和第二
章“罗马法与日耳曼法之沟通”是其中的上乘之作。
③ 由于法兰克王国是最强大的蛮族王国,尤其是在加洛林王朝时期一度统治了西欧的
大部分国家,所以它的《撒利克法典》就成了当时具有广泛适用性和权威性的一部法典,一
般法律史学家都把它看作公元5—9世纪“蛮族法典”的典型代表。
④《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610
制,主人有权占有、役使、买卖或赏赐奴隶,①沦战俘降卒为奴隶,②
怠于农耕生产而致贫困者,本人及其妻子没为官府奴婢③等规定,在
秦律中乃为常见。④
日耳曼法早在塔西佗时代以后就通过土地封赏逐渐形成贵族大土
地所有制,并不断经过委身制、采邑制和特恩权得到扩大和巩固。这
种大土地所有制是西欧封建制的基础。但是日耳曼法中的原有氏族公
社习惯的保存更为明显:沿袭建国以前制度形成的马尔克公社土地所
有制(即自由农民土地所有制)与教俗贵族大土地所有制长期共存,
并在日耳曼法的早期成为不动产的基本形式,这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公
社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血亲复仇广泛适用,成为侵权行为的习惯
性法律后果;而侵权行为与犯罪基本混同,犯罪概念模糊,国家主义
的法律观念尚未产生;婚姻家庭关系中尚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某8度区超高层建筑结构方案设计.pdf
- 某办公楼改造加固设计.pdf
- 见微知著--以国家大剧院为例浅析中国的当代建筑发展历程.pdf
- 建安诗歌和乐府关系新论——以魏武帝、魏文帝诗歌的研究为例.pdf
- 某超高层建筑的气动阻尼特征分析.pdf
- 建立古玩艺术品的描述与标识标准促进古玩艺术品的传承和流通.pdf
- 建立中标后跟踪管理机制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闭合管理.pdf
- 某大型影剧院结构设计分析和探讨.pdf
- 某地铁引起邻近建筑及其地面振动的实测分析.pdf
- 某高填方机场边坡变形监测方法.pdf
- 第18讲 第17课 西晋的短暂统一和北方各族的内迁.docx
- 第15讲 第14课 沟通中外文明的“丝绸之路”.docx
- 第13课时 中东 欧洲西部.doc
- 第17讲 第16 课三国鼎立.docx
- 第17讲 第16课 三国鼎立 带解析.docx
- 2024_2025年新教材高中历史课时检测9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含解析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doc
- 2024_2025学年高二数学下学期期末备考试卷文含解析.docx
- 山西版2024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第5课时企业与劳动者教案.docx
- 第16讲 第15课 两汉的科技和文化 带解析.docx
- 第13课 宋元时期的科技与中外交通.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