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docVIP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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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2007年4月3日 1、总则 1.1 目的 为保障大型浮顶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的运行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新建单罐储量大于等于50000m3的大型储罐。 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采购、监理及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 选址及平面布置 2.1 库址选择 在进行大型储罐的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调查,不宜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对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的大型储罐,应采取可靠的防雷安全措施。 2.2 防火堤 2.2.1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其他结构型式的防火堤,但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应少于两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0m3的大型储罐罐组宜采用四罐一组布置。 2.3 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 2.3.1 大型储罐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0.4倍。 2.3.2 大型储罐罐组应设宽度不小于6米的环形消防道路,且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 3、防雷防静电 3.1 防雷 3.1.1大型储罐应做防雷接地。 3.1.2罐体基础自然接地体应与罐区接地装置相连,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1.3大型储罐接地体应采用耐腐蚀且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引下线采用扁钢0.3m至1.0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断接卡用2个M12的螺栓连接并加防松垫片固定2个M12的螺栓连接并加防松垫片固定Ω。 3.2.5 浮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应使用导静电材料。 4 储罐密封 4.1 大型储罐应设置二次密封装置。 4.2 大型储罐罐壁与浮顶之间的环形密封间隙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储罐容积(m3) 环形密封间隙(mm) ≥50000,<100000 200~250 ≥100000 250~300 4.3当一次密封选用软密封时,应选择浸入液面的安装方式。如环形空间中装有加热除蜡装置,应提高对软密封橡胶件的耐温性能的要求。 4.4 二次密封应采用带油气隔膜的密封结构;其结构应能保证橡胶刮板与罐壁之间形成良好的面接触。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之间不应有金属突出物。 4.5 一次密封的安装位置设计,应有利于最大限度减少油气空间和形成液封。 4.6 对密封元件和材料应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安装验收技术条件。 4.7 油品进出口管道的设计,应采取防止浮盘漂移损坏密封或造成密封处泄漏的措施。 5、消防系统 5.1 一般规定 5.1.1 大型储罐应设置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5.1.2 大型储罐泡沫灭火系统控制方式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系统。 5.2 消防水源 5.2.1大型储罐区的消防水量,应满足扑救最大着火罐火灾配置泡沫最大用水量与储罐最大固定冷却用水量及120 L/s的移动消防用水量之和。 5.2.2当储罐区附近有合适水源时,可设置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备用水源上应设可靠的取水设施。 5.3 泡沫灭火系统 5.3.1 泡沫站内泡沫混合装置应采用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泡沫液泵、比例混合器及平衡阀应为1用1备;泡沫站应具有快速灌装设施。 5.3.2 着火罐灭火所需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60min。 5.3.3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数量按不小于3支设计,每支泡沫枪的流量按480L/min设计,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按30min设计。 5.3.4 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时,泡沫堰板高度应高于二次密封0.3m,且不小于0.9m;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宜为1.0-1.2 m。泡沫堰板与罐壁间的人行通道不应少于四处。 5.3.5 大型储罐的梯子平台及对称位置上,应增设二分水器和操作平台。二分水器应由DN100管道沿罐壁引至防火堤外,在距地面0.7m处设置半固定管牙接口;根据需要,也可与固定泡沫系统连通。 5.4 消防冷却水系统 5.4.1消防给水泵和泡沫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 5.4.2 消防冷却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 5.5 移动式消防设施 5.5.1 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0m3大型储罐且罐区总容量大于400000m3,或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50000m3时,应在消防站内设置高喷车、泡沫运输车,高喷车流量不小于60 L/s。 5.5.2 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二台移动式泡沫/水两用消防炮,单台流量32-40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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