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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doc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计划数 层次 社会工作 三年 30 普通全日制大专 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方向) 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专业方向) 民政管理(彩票营销与管理专业方向) 婚庆服务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 社区管理与服务(家政管理方向)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儿童服务与管理专业方向) 物业管理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康复治疗技术 园林技术 二、招生对象
?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三、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 公布招生章程 3月1日-4月15日 组织考生报名 4月中旬 上报省招办确认考生报名数据 4月中旬 上报省招办初试、复试时间安排 4月18日 考生到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南楼3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交报名费 4月19日上午 进行初试 4月19日下午 进行复试 4月22-24日 评卷、上报全部考生的考生成绩库,预录取 4月24—25日 上报预录取信息、计划执行情况,省招办对预录取信息进行审核 4月26日 学院公示预录取名单 4月27—28日 拟录取名单报省高招办,打印录取名册 5月20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 9月 新生正式入学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
1、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进入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山东省有关单独招生规定和我院单独招生方案,并按照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现场确认及缴费???
报名费: 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
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考生于4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南楼3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南楼3楼会议室)
3、免试及加分政策:
(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英语、语文二门均达到B等以上,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2)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3)加分项目(分值含在复试中)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6分、22分)。
(2)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8分、15分)。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一、二、三名分别加30分、26分、22分)。
(4)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四至六名或者在地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20分、18分、15分)。
(5)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加30分;
(6)其他加分政策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3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录取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根据单独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
3、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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