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PPT案例整理2~7章.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贸PPT案例整理2~7章.doc

术语 交货地点,风险界限 运输 保险 报关 运输 方式 交货性质 EXW 工厂货交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任何 实际 FCA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买方 买方 分别 任何 象征 FAS 装运港船边 买方 买方 分别 水上 实际 FOB 装运港船舷 买方 买方 分别 水上 象征 CFR 装运港船舷 卖方 买方 分别 水上 象征 CIF 装运港船舷 卖方 卖方 分别 水上 象征 CPT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卖方 买方 分别 任何 象征 CIP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卖方 卖方 分别 任何 象征 DAP 目的地交货 分别 分别 分别 任何 实际 DAT 目的地或港的集散站交货 卖方 卖方 分别 水上 实际 DDP 目的地货交买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任何 实际 贸易术语 欧洲一公司与非洲一公司签订了FOB合同,由欧洲公司向非洲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在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检验并发现该损失,随即向卖方索赔。卖方答复买方,对该损失概不负责,该损失应该由装运港的装运部门负责赔偿。 分析:卖方主张是不合理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因为在FOB项下,风险发生转移的时间为装运港船上,货物在装上船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之后由买方承担。本案中的货物的损失发生在吊装过程中,是装上船之前的风险,所以应由卖方承担。 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2000公吨小麦给买方。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了5000公吨2500公吨。卖方声称其出售给买方的2000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认为根据FOB合同,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经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损失不负责任。问:该损失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分析:在货物加上标志、或以装运单据、或以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将货物清楚地确定在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能转移给买方。而本案中的出口商并未将货物特定化,5000公吨中到底哪2000公吨卖给进口商不能确定,因此风险不应由买方承担。 2005年1月5日,印尼某公司与非洲某国某公司签订一份FOB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是6月10日。合同签订后,印尼公司积极准备货源,到6月10日,货源全部准备妥当。但非洲公司未能按期派船到装运港接收货物,接货船舶而是于6月30日到达装运港。但此时发现,一部分货物已经丢失。对此,非洲公司向印尼公司提出索赔。分析谁为货物丢失负责? 分析:在FOB项下,保险费用以及办理手续由买方办理和承担,买方负责办理运输,所以,如果买方未向卖方提供关于船名,装货地点以及时间的充分通知,或指定的船只未能及时到来,或者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则自规定的交货时间起由买方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显然,此案中买方未能及时装货,又未给予卖方充分通知,所以货物发生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本案中应由非洲公司承担损失。 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 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第二问:买方不合理,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买方委托办理租船订舱属于代办性质,但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如果卖方租不到船也不承担后果,买方无权撤销合同或者要求索赔。CFR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单据寄交买方支付货款。过后,业务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经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 问:我方能否以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 1) 装运条件为CFR,保险由买方自理。如果我方按时发出装船通知,货物发生海上风险而损毁,买方如果已办理海运保险,就应该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如果没办理保险,那么风险就应由买方自己承担。我方可拒绝买方索赔。 2)如果买方没有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由此导致买方没有来得及办理海运保险,那么我方对此货物的损失也将负有一定的责任。 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试分析:合同中有关条款存在的问题。 已经不属于了。 1、CIF中有规定,风险以越过船舷为界。国际惯例是货物越过船弦后,货物的风险和损失由买方承担,只要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船,就完成了他的义务。而【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这点与CIF有矛盾。 2、【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此点亦不符合CIF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himinwe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