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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 2012 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
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 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
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自考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
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受省教育
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承担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
开招聘(以下简称“教师招聘”)的统一笔试报名(网上报名)、
笔试组织实施及成绩公布等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师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师招聘”的笔试考务工作是我省全面推行的中小学幼
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闽教人[2012]5号文件规定的公开招聘各
阶段时间安排,及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教师招聘”方案,
认真做好全省统一笔试的网上报名计划核对和应聘者资格初审、
考试实施与管理、考试报名的咨询服务等考务工作,确保考试的
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二、“教师招聘”的笔试报名
“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
站报名(网址:)。请各地、各应聘者务必准确上
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做好网络报
名前准备及网报系统的调试和使用培训工作,并于3月中旬前公
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 月1日0:00(系统
开启)~4月10 日24:00(系统关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
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
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
应聘者合理规划上网时段,以便顺利报考。如因错过报考时间,
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
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各市、县(区)教育局在网
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应安排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
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
“教师招聘”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
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教师招聘”的笔试安排
考试地点:全省共设9个考区(其中福州市与平潭实验区
为同一个考区),分别由九个设区市自考办负责安排设区市政府
所在地具备组织考试相关条件的学校作为考试点。
2012年“教师招聘”笔试定于4月21 日全省统一举行,
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
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
目类别(参见附件序号2 至30),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
位类别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四、“教师招聘”的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笔试涉及30 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于3 月中旬前在
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试辅导用书,也不
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应聘者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三个以内(含三个)
同一专业类别的岗位,但只能确定应聘单位所在地中的一个考试
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所应聘单位同类别岗位间通用。
3、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全省集中计算机随机编排考
场。
4、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评卷。
5、“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于5 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
考试院网站(网址:)向应聘者本人公布并通知相
关市、县(区)教育局。
6、“教师招聘”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
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60%。
各市、县(区)教育局、自考办要高度重视“教师招聘”
工作,严格按规范做好笔试报名、应聘者资格初审、考试实施等
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笔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请各地认
真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二O一二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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