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二十九项重大事故预防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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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应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水利电力部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1 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992)的有关要求。 1.2 领导干部必须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已安全职责。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 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1.3.1 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方法。 1.3.2 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1.4 加强对各种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禁止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5 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器伤害、灼烫伤、化学品中毒、有毒有害气体等类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1.6 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 2 防止交通事故 2.1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如交通安全委员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的车辆、船只加强管理,对驾驶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交通安全应与安全生产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2.2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制约机制,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落实责任制,对所管辖车辆和驾驶员能够进行安全有效制约。 2.3 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要经常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车船交通安全情况,把车船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及时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2.4 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车船交通管理制度,严密安全管理措施,做到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到位,保障行驶安全。 2.5 各种车辆、船只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对车辆、船只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2.6 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的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 2.7 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2.8 在装运整体重物时,严禁人货混载。 2.9 在厂(公司)内的车辆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 2.10 厂内特种车辆,除规定座位外,不得搭乘。 2.11 各种车辆和起升设备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 3 防止火灾事故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原国家电力工业部《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19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3.1 电缆防火。 3.1.1 300 MW及以上机组应采用满足GB12666.5-90A类成束燃烧试验条件的阻燃型电缆。 3.1.2 重要回路如直流油泵电源、消防水泵电源及蓄电池直流电源等线路应采用满足GB12666.5-90A类耐火强度试验的耐火型电缆。 3.1.3 200MW及以上机组,在控制室电缆夹层、计算机室、主控楼、网络控制楼、通讯楼、汽机房运转层架空电缆处、锅炉0m上电缆架空处,主要电缆隧道及电缆竖井,机、炉房至主控楼电缆通道设置适应现场条件的、性能可靠的火灾监测及报警装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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