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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原则未定新环保法推迟出台.pdf
修改原则未定 新环保法推迟出台
链接:/news/32926.html
来源:经济观察报
修改原则未定 新环保法推迟出台
实施了2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称《环保法》)现在是应该“小修”还是“大修”?对政府责任
的规制是否应该加大?由于专家、学者与政府部门的观点存在巨大差距,环保法在后期修改过程中陷入僵持。
本报获悉,由于一些环境法学专家强烈反对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下称环资委)删除《环保法》修改草
案中的“政策环评”与“以日计罚”等内容,使得原本有望在上半年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核的《环保法》修改草案
止步送审,由此也使得在年内颁布新版《环保法》的计划可能落空。
定位“小修”
在近期举办的“环保法修改专题研讨会”上,武汉大学法学院王树义、蔡守秋等环境法学专家与全国人大环资委、
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官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参会的多数专家表示,经过环资委修改、删减后的《环保法》草案版本已
经没任何“新意”,环资委的官员则称,是进一步征求了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意见后,才删除了“政策环评”等内
容。
《环保法》正式实施是在1989年,此后该法一直沿用至今,一些国内环境学者将《环保法》称为当代中国执行效果
最差的法律之一。
《环保法》之所以执行差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在《环保法》是实施后的20多年时间里,国务院已经颁布了30余
部环境保护的专门性行政法规,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有过多次修改,很多方面与《环保法》中的政策规定都有“
冲突”。按照环保部门的说法,与《环保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修改一次,《环保法》就后退一步。《环保法》中一
些原则性的规定逐步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
据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杨朝飞介绍,2003年全国人大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之后,《环保法》就被列入“
修法”当中,之后全国人大一直不间断地建议修改《环保法》,直到去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明确将该法修订列
入2011年度立法计划。
修改原则未定 新环保法推迟出台
链接:/news/32926.html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1年1月下旬,全国人大环资委召开环保法修改工作启动会,正式委托环保部起草《环保法》修改草案,同时提
出要重点对环境影响评价等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修改。由于修改重点已被圈出,有专家指出,立法机关从一开始就采
取的是保守做法,对《环保法》也只是“有限修改”。
前述知情人士介绍,在《环保法》修改草案的前期,对于一些主要修补内容,蔡守秋、王树义等专家就与人大环资
委、环保部的官员们意见相左。在去年4月17日全国人大环资委立法调研组召开的一次讨论会议上,蔡守秋提出《环
保法》修改中应增加“公民环境权”内容,明确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权、环境知情权等,但环资委的官员反驳称,“
目前在中国提公众环境权还不成熟”。双方就此唇枪舌剑,但最终“公民环境权”还是未被官方接受。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在环保部原本成型的《环保法》修改草案中,有一些是专家们建议提出的约束地方政府主要负
责人的条款,但后来这类条款又莫名地被或删除或弱化。之后,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对《环保法》修改草案的进一步审
核中,又把“政策环评”、“以日计罚”两项增补内容予以删除。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重重阻隔,王树义、蔡守秋等环境法学专家才直言,经过环资委修改、删减后的《环保法》草
案版本已经没任何“新意”,王灿发也直言,在衡量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利益后采取妥协做法,《环保法》修
改就失去了核心意义。
难补“漏洞”
近年来发生的诸如福建紫金矿业污染、渤海溢油事故、四川涪江水质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都与《环保法》执
行效果差有关。王灿发表示,中国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责任在各级地方政府,而《环保法》在规范政府的行为上基本是
空白的,因此在环保法修改中关键是要弥补这一法律漏洞。
蔡守秋认为,很多地方政府过于追求GDP,在治理企业污染环节缺乏执行意愿才导致是各地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有
鉴于此,对政府责任的规制,应该成为本次修改环保法的核心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微博)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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