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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doc
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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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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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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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考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它具有在职业业余、灵活开放、宽进严出、严格规范的特点,无需入学考试。教育质量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国际认可度,享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资格,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以通信指挥学院为主考院校的通信与信息系统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开考(国家教育部赋予本专业代码:专科A080723独立本科B080724)。
本专业设有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是专、本衔接,军地通用,服务军队,适应社会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适合广大干部、士官和队人家属在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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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军队(含武警)干部﹑战士﹑预备役人员和在编职工,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可报考专科,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本科。
2﹑报考程序:报考者需经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办法
自学考试不设学制。根据自学考试实施计划安排,通常每年组织3-4次考试。考生可根据专业考办预告的当年考试课程计划,自主选考其中科目。
四、学籍管理
1、考生办理报名手续,经主考院校审查合格后,即取得本专业自学考试考籍,由主考院校负责为考生办理注册手续、建立考籍档案。每次考试结束后,由主考院校组织阅卷,考试成绩由主考院校经大单位专业考办通知考生本人。
2、课程考试合格者,由主考院校将成绩填入考生考籍档案,并按照规定计算学分;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该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有效期为8年。考试合格课程一般不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如考生中途辍考退学,由本人申请,逐级报专业考办审批,可发给考试合格课程的《单科合格证》。
3、课程设置表中标“*”的课程,使用全国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编的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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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免考办法
1、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免考门数:报考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的考生,最多可免考三门课程,报考本科段的考生最多可免考四门课程。凡按规定准予免考的课程,免考者同时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3、报考高一层次的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独立本科段,可免考已学过的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相互替代)。其中其他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独立本科段、专科段中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的免考: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或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含)以上证书者,或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委(厅、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通信与计算机英语”课程。
5、免考程序审批:考生在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应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在报考时向考点提出免考申请,并按要求填写《通信与信息系统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经考区、大单位考办审核后,报主考院校审批。各大单位考办、考区要对毕业证书和免考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大单位考办统一复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一份留主考院校备案,一份由大单位考办(考区)存档。上报的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要清楚、完整,包括证书和成绩单的封面及底页,特别是考生毕业院校的印章、签署时间,一定要清晰可辨,《免考课程申请表》各栏不得漏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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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转考办法
1、考生在注册考试期间调动工作、专业、复员,可凭原考点专业考办开具的证明材料和准考证,到调入单位(退出现役的考生到就近单位)考点专业考办联系转考,由接收单位逐级上报大单位专业考办、主考院校及专业考委备案。
2、考生应在开考前四个月向原考区递交转考申请表,原考区必须在开考前三个月将《转考介绍信》、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考生成绩表》等有关材料寄达接收考区。
3、考生原则上在接收考区办理课程申报手续,并交纳考试费用。若考生在原考区已申报课程并交纳有关费用,接收考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负责为考生申领试卷。
七、学历证书颁发
1、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经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者可取得毕业证书。考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
2、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军队学位委员会和军队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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