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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第二章3.ppt
第二节 国际私法立法史 13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公元7世纪中叶,中国唐代《永徽律》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永徽律》第一编 通过国内立法来系统制定成文的冲突规则,在 欧洲为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和1794年《普鲁士 法典》,但对以后国际私法立法发生重大影响的是 《法国民法典》 “散见式立法” “有关警察与公共治安的法律,对住在法国领 土上的一切人均有强行力。不动产,即使属外国人 所有,仍适用法国法律。有关人之身份的法律,适 用于全体法国人,即使其居住在外国亦同。” ——《法国民法典》第3条 “集中立法” 《希腊民法典》第4-33条 《葡萄牙民法》第14-65条 …… “专编专章立法” 1961年前苏联《民事立法纲要》第八章 1961年前苏联《民事诉讼立法纲要》第六章 1961年前苏联《婚姻和家庭立法纲要》第五章 国际私法单行法 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 1898年《日本法例》 1918年旧中国《法律适用条例》 1926年波兰《关于适用于国际私法关系的法令》 1939年《泰国国际私法》 …… 国际私法调整范围扩大,规定趋于详明 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 在体例上,设有总则、分则,且就案件管辖 权,法律适用,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三方面 作了规定,扩大传统冲突法的内容 指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统一国际私法规 范,包括统一冲突法规范、法院管辖权规范和关于 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规范等法律规范的活动。 各国制定的国际私法规范正趋于一致 区域性国际私法条约的制定 多边国际私法公约 《布斯塔曼特法典》,1928年哈瓦那第六次泛美会议,中 南美洲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成果 《关于合同债务的法律适用公约》,1980年,欧共体,迄 今为止唯一一部关于一般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荷、比、卢关于国际私法统一公约》,1951年,比利时、 荷兰、卢森堡三国签订 《关于国际管辖权与执行法院判决的公约》,1968年,欧 共体 …… 1893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召开 — 1951年第七届海 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规约》: 临时性国际会议;从事统一欧洲各国国际私法工作 1951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规约》生效起: 政府间国际组织,荷兰海牙;致力于国际范围内 国际私法统一工作 中国及其特别行政区加入、批准、签署和适用的 HCCP创制公约 1954年《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公约》 1956年《关于扶养子女义务准据法公约》 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子女扶养义务判决公约》; 1961年《关于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管辖权及准据 法公约》 1923年《关于承认仲裁条款的议定书》 1927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议定书》 1930年《关于本票、汇票的日内瓦公约》 1931年《关于支票的日内瓦公约》 1950年《关于宣告失踪者的公约》 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 1956年《关于在外国的抚养费的交付的公约》 1958年《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65年《关于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家国民间投资争 端公约》 …… 第三节 我国国际私法的历史 一、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 二、中国国际私法学说史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 犯者,以法律论。” ——唐《永徽律》第一编 刘细君案:“天子报曰: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 胡。” 《大明律》、《大清律》:属地主义 “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 清,1888年,《中德人民互相嫁娶归夫治管辖章程》 “如有华女嫁德人者,应归其夫治管辖,惟德员 应将华女嫁德人之事知照该地方官。” “中国人娶德国妇人,亦应援女嫁从夫之例,归 其夫治管辖。” 北洋军阀,1918年,《法律适用条例》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包括总则、 关于人之法律、关于亲族之法律、关于继承之法律、 关于财产之法律、关于法律行为之法律和附则,共7 章27条 新中国国际私法立法 1982年《宪法》 1985年《涉外经济合同法》 1985年《继承法》 1986年《民法通则》 1991年《民事诉讼法》 1999年《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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