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第9章 税种分类与税制结构.ppt

公共经济学第9章 税种分类与税制结构.ppt

  1.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9章 税种分类与税制结构 税收制度 由税法所制约的,由一系列具体规定所构成的整套课税办法。 内容: ——如何对税种科学分类 ——如何选择税源 ——如何配置税种 ——如何安排税率 9.1 税种的分类 9.1.2税种的分类可采用不同的标准 按课税权的归属:中央税、地方税 按课税权的行使方式:经常税、临时税 按税收收入的形态:实物税、货币税 按课税的主客体:对人税、对物税 按计税依据:从量税、从价税 按税负能否转嫁:直接税、间接税 按课税对象:所得税、财产税、商品课税 ——最基本的分类 9.1.3最基本的是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是课税对象,不同的税种因课税对象不同,作用和征管办法也不同,现实各国基本上以课税对象为分类标准 马斯格雷夫——税收与国民经济的循环运动 按课税对象归并分类 ——所得课税,财产课税,流转课税 9.1.4 OECD和IMF的税种分类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薪金及人员税,财产税,商品与服务税,其他税 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薪金及人员税,财产税,商品与服务税,进出口关税,其他税收 9.2 税制结构的设计 税制结构的设计首先要考虑税收原则,着重考虑解决如下问题: ——税种的配置 ——税源的选择 ——税率的安排 9.2.1 税种的配置 研究各个税种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 选择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构建一个由各个税种构成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收体系。 主体税种的选择一般推崇所得课税。 9.2.2 税源的选择 区分税本和税源。 税源选择问题实际上研究的是如何保护税本,尽可能不使税收侵及税本 9.2.3 税率的安排 税率水平的确定: ——无限课税说 ——有限课税说 税率形式的确定: ——比例税率:就效率而言,较优选择 ——累进税率:就公平而言,较优选择 ——最佳选择:兼而有之 “拉弗曲线”原理 9.3 对所得的课税 9.3.1所得课税:总体描述 概念:以所得为课税对象,向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课征的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工薪税)。 特点:经过复杂计算,以扣除一定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累进税率课征。 类型: ——分类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 ——分类综合所得税 9.3.2 个人所得税 以纳税人个人的所得为课税对象 课征范围:居民全部所得及非居民来源本国所得 课税对象:所得额 适用税率:多为累进税率 课征方法:从源征收、申报清缴 9.3.3 公司所得税 以公司(企业)组织为纳税义务人,对其一定期间内的所得额课征的一种税收。 课征范围:居民公司全部所得及非居民公司来源本国所得 课税对象:净所得 适用税率:多为单一的比例税率 课征方法:申报纳税 9.3.4社会保险税 对发生转让的财产课征财产转让税 遗产税: ——总遗产税制 ——分遗产税制 ——混合遗产税制 赠与税:遗产税的辅助税种 9.4 对财产的课税 9.4.1财产课税:总体描述 以一定的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向拥有财产或转让财产的纳税人课征的税。 性质:对人课税 类型: ——按课征范围分:一般财产税、特种财产税 ——按课税对象分:静态财产税、动态财产税 9.4.2一般财产税 以纳税人全部财产价值为课征对象,实行综合课征。 事例:美国的一般财产税 9.4.3特种财产税 以政府选择的某类或某几类财产为课税对象,实行分别课征。 土地税:分财产税性质、所得税性质两种 房屋税:分财产税性质、所得税性质、消 费税性质三种 不动产税:分单一课税、分别课税两种 9.4.4 财产转让税 对发生转让的财产课征财产转让税 遗产税: ——总遗产税制 ——分遗产税制 ——混合遗产税制 赠与税:遗产税的辅助税种 9.5 对流转的课税 9.5.1流转课税:总体描述 流转课税,是指以商品或服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主要包括消费税、销售税、增值税、关税。 特点: ——课征对象是商品或服务的流转额 ——负担具有累退性 ——负担普遍、课税隐蔽 ——征管简便、针对性强 流转课税的类型 按课税范围:全部商品及部分服务、全部消 费品、部分消费品 按课税环节:单环节课税、多环节课税 按课税基数: 销售收入总额、增加额、部分销售额 按计税方式:从价税、从量税 按课征方法:生产课税、流通课税 9.5.2 消费税 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意义:调节消费,进而调节收入分配 课征范围:有限型、中间型、延伸型 税率: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计税方法:从价课税、从量课税 9.5.3 销售税 以企业的商品(服务)的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亦称营业税 实际上的课征范围比理

文档评论(0)

别样风华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