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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浦东校区.doc
上海电力学院浦东校区
弱电运维外包服务
招
标
文
件
上海电力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投标邀请书
为保证正常教学有序开展,上海电力学院浦东校区弱电运维服务拟采用服务外包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采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提供商,欢迎各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本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编制投标书。每个投标只能投递一套投标书(一份正本,叁份副本)。投标人递交标书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7日中午12时。对于在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书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招标方: 上海电力学院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平凉路2103号综合实验大楼823室
开标/评标日期: 另定
招标方联系人: 魏国强
电话:日期: 2013年12月13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内容
上海电力学院浦东校区弱电系统运行维护外包服务,服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运维内容与技术要求》。
二、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万(含)以上;非本地公司须在沪有分支机构(提供相关部门证明),谢绝联合投标;
3、投标方需具有弱电智能化系统的相关施工和集成经验;
4、投标方需具有从事弱电运维外包服务的经验,优先考虑具有在上海市高校承接弱电外包服务的成功案例,并得到甲方单位好评的投标方;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8、如投标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本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过程中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即日起本招标文件可在我校主页上下载。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中午12时前
六、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学院实验大楼823室
七、开标/评标日期: 另定
八、招标方联系人: 魏国强
九、电话:第二章 招标及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补充通知和招标答疑记录。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人一旦决定参与投标,请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有招标文件修改时将相关补充通知发送给投标人。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3、补充通知将在发布本招标公告的相同媒体上公布并同时发送给已告知招标人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如有补充通知,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响应书;
2)投标报价;
3)弱电系统运维外包服务方案;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5)提供符合年检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符合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8)完成类似项目的合同材料复印件等;
9)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2、投标人必须按本文件规定内容编制,如有其他内容须说明,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五、招标答疑
1、招标方不组织专门的招标答疑会,如对招标内容有疑问,投标人可派代表或电话咨询。招标方将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投标方可要求对维护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准确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章第四条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叁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按规定格式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三章 投标方法和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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