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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金融的文献综述.pdf
法与金融的文献综述1
胡昌生 龙杨华 李孔逸
摘要:法与金融学的研究作为第三代金融发展理论的组成部分,是现代金融理论研究的前沿课题。其近
年来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本文从“法与金融”的奠基之作《法律与金融》入手,对法与金融理论的相
关研究进行了综述,分别从法律、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法律、投资者保护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两个角
度分析了法律制度、金融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最后介绍了“法与金融”在中国的研究成果。
关键词:LLSV;法律;金融;法律与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一、引言
在传统的MM 定理中,证券被视为现金流的组合。比如,债券拥有固定的利息支付,股权
使其持有者获得红利。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事实并非如此。对各种各样证券的定义应来自其给
持有者带来的权益。股票使其持有者对公司董事享有投票权,当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债券给
予债权人占有其抵押物的权利。
证券赋予投资者的各项权利可以认为是对投资者的“保护”,因为当公司的管理层为自身
的利益行事时,这些权利有助于投资者得到其投资回报。反过来,这些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又使
公司的外部融资成为可能。
一直以来,人们认为证券赋予投资者的权利是其固有的特征,这种观点忽视了权利背后的
法律体制。1998 年,La 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 和Vishny (简称LLSV)发表
了论文《法律与金融》,这篇论文提出了一些关于立法和执法量化的指标,将法律制度对金融
体系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从法律起源和法系的角度解释了不同国家间的差异,被视为法与金融
理论的开端。围绕LLSV 的理论的大量研究法律与金融相互关系的文献被统称为法与金融理论。
根据目前流行的分类方法,法律金融理论己经取得的成就可以分成两个领域:一是研究法系、
外部投资者保护和金融三者之间的关系,称为公司治理的法律理论;二是研究投资者保护与金
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视角扩大到整个宏观经济,称为金融发展或经济增长的法律理
论。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宏观法与金融理论的综述;第三部分,微观法与金融理论
的综述;第四部分,法与金融理论在中国研究的现状;结语部分简单说明法与金融理论对中国
的市场的意义。
二、宏观法与金融理论:法律、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在解释金融发展的国别差异时,法与金融理论认为:首先,不同的法律起源对私人投资者
的保护程度不同;其次,私人产权保护是金融合约和金融发展的基础;最后各种欧洲的法律传
统通过征服,殖民和模仿在国际上流传。所以该理论认为,由于历史性的原因造成的法系之间
的差异性,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国家间金融体系的差异。
1998 年,来自美国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的四位学者 La Porta, Lopez-de-Silanes,
Shleifer 和Vishny (简称LLSV)发表了论文《法律与金融》,该文被视为“法和金融学”的
奠基之作。他们发现各种证券的特点取决于其给持有者带来的权益,这些权利能否有效的行使,
会影响证券的性质,而法律的制定及其运行环境影响着这些权利。
LLSV 对“法与金融”的研究的创新性体现在引入量化指标,直观地揭示了法律制度和金
1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国家的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
(项目批准号:05JJD790020 )子课题的阶段研究成果。
1
融体系之间的关系。LLSV 考察了49 个国家,但其中不包括社会主义国家或“转型”经济国家。
按照流行的分类方法,这49 个国家分别属于四个法系:普通法系、法国民法系、德国民法系
及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主要是北欧国家)民法系。在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法律保护制度,以
及这些制度的渊源和执行效果进行比较后发现,普通法系国家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最有效,法
国民法系国家最差,而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民法系国家居于其中(LLSV,1998)。进而在用若
干控制变量对资本市场规模进行回归分析后,发现投资者的保护程度与其资本市场的规模和深
度正相关,法国民法系国家的投资者保护程度最低,其资本市场也最不完善(LLSV,1997)。
(一)法律起源与金融发展、经济增长
在研究法律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时,LLSV (1998)引入的量化指标主要是指对外部投
资者和债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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