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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doc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JIANG SU SHENG KONG ZHI XING XIANG XI GUI HUA BIAN ZHI DAO ZE
(2012年修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月
目 录
一、 总则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基本原则 1
4、 其他规定 2
二、 编制单元
1、 划分目的 2
2、 划分原则 3
3、 划分组织 3
4、 规划内容 4
三、 基本控制单元
1、 划分目的 4
2、 划分原则 4
3、 控制内容 5
四、 城市用地分类与兼容控制
1、 城市用地基本分类 6
2、 城市用地新增类别 6
3、 用地兼容原则 8
4、 用地兼容控制 8
五、 用地策划
1、 用地策划目的 11
2、 用地潜力分析 11
3、 用地策划的一般要求 11
六、 地块划分
1、 划分目的 12
2、 划分依据 13
3、 地块规模 13
4、 地块界线调整 13
七、基本内容与控制要求
1、 城市“五线” 14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15
3、 基本指标 15
4、 基本内容确定 17
八、 城市设计
1、 行为活动分析 17
2、 界面控制 17
3、 景观风貌控制 18
4、 开放空间组织 19
5、 建筑控制与引导 20
九、 综合交通
1、 基本原则 21
2、 道路系统 21
3、 公共交通 22
4、 慢行交通 24
5、 机动车停车设施 25
6、 加油(气)站 26
7、 电动汽车充电站 26
十、 低碳生态
1、 布局原则 26
2、 生态建设 27
3、 资源利用 27
4、 建筑节能和新能源利用 28
十一、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 基本原则 28
2、 地下交通设施 29
3、 地下防灾设施 30
4、 地下商业设施 30
5、 地下公用设施 30
十二、 公用设施
1、 控制内容 30
2、 给水工程 31
3、 排水工程 31
4、 再生水工程 33
5、 供电工程 33
6、 燃气工程 34
7、 供热工程 34
8、 通信工程 35
9、 环卫工程 35
10、 管线综合 36
十三、 综合防灾
1、 抗震防灾 36
2、 消防工程 37
3、 人防工程 37
4、 防洪工程 37
十四、 现状调研
1、 现状资料调查 38
2、 现状综合分析 41
十五、 规划成果
1、 文本 41
2、 图件 43
3、 附件 44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一、总 则
1、目的
为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下列: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基础资料符合国家有关。
二、编制单元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划分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并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
划定编制单元应统筹考虑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交通分区、景观分区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的主导功能,结合自然地貌、主要交通道路、重要基础设施等空间要素和行政区划等社会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划定的编制单元不应随意变动。
(3)规模适度
编制单元的规模既要考虑功能配置的相对完整,又要有利于在编制周期内进行深入研究。用地功能相对单一的地区可适当划大,用地功能较为混合的地区宜适当划小;城市新区可适当划大,旧城区、城市中心区等宜适当划小;城市特色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等特殊地区的编制单元划分,应保持边界完整性,以有利于保护和塑造城市特色。
(4)编码统一
编制单元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统一的编码。
3、划分组织
(1)划定
编制单元的划定根据技术复杂性和划分工作量,因地制宜采用适宜的组织方式,中小城市、镇宜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同步进行,特大城市、大城市可由城规划主管部门
(2)实施
编制单元划定后,应以其为项目范围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3)调整
城规划主管部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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