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章保险合同.ppt

  1. 1、本文档共8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三、四章保险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神偷4第四章大保险箱,合同法第十四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翻译,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的客体,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范本

《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五十条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 (三)保险合同的复效 保险合同的复效是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已恢复效力的保险合同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同。 (四)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况主要有: 1.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3.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4.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 1、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2、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 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的解释就是由法院或仲裁机关根据法定原则,对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内容和正确含义所做出的公正合理合法的阐述和说明,以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的时候,一般坚持以下原则: * 1、整体解释原则。 即对合同的解释应充分考虑合同的整体内容,对合同的解释应前后一致,不能孤立地对合同的某一条款作出与合同整体内容相矛盾、相冲突的解释,也就是说对合同的解释不能断章取义,而必须通篇考虑,上下一致,更不能自相矛盾。 2、公平解释原则。即对合同的解释必须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 3、合同目的解释原则。 即对合同的解释应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基本目的进行,解释的结果应有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 从保险合同来说,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就是在风险事故发生、造成各种经济损失后能及时地从保险人那里获得经济补偿,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也在于此。 * 4、合法解释原则。 即对保险合同的解释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俗。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 5、文义解释原则 这是对保险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进行解释时所坚持的原则,根据规定,对保险合同中的用词,应当按照该词的通常含义并结合着上下文和合同整体的的意思来解释。 在合同中出现的同一个用词,只要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它的解释应该是一致的。 在合同所所有的专门术语,应按照该术语所属行业的通用含义进行解释。 * 6、效力从优原则。 这一原则的意思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事项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况时,为了尊重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法律规定其中某一些约定的效力优于其他的一些约定。在具体的实践中,这一原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当口头约定与书面约定不一致时,由于书面约定更能体现当事人的意图,所以书面约定优于口头约定; * 第二,当保险单上的约定与投保单等保险合同的其他文件上的约定不相一致时,由于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文件,而且相对于其他文件而言,保险单是最后完成的,更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所以保险单的效力优于其他文件; 第三,当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与一般条款出现不一致时,由于特约条款是当事人对一般条款的补充,更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所以特约条款优于一般条款; * 第四,当保险合同的内容以不同形式记载时(如除了印就的保险单外,还有加贴印就的条款、出立的批单、以手写或打印的方式在保险单上批注等),如果不同形式的条文在内容上出现相互冲突时,根据其具有真实性程度的大小,后加的条款优于原有的条款,手写的批注优于打印的批注,加贴的批注优于正文的批注。 * (7)尊重保险惯例的原则 在国民经济的过程中,保险业是一种特殊的行业,也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行业,在长期发展过程和义务经营活动中,保险业产生了许多专业用语和行业习惯用语,这些用语已经为世界保险业所接受,但却往往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法有一定的区别,所以在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时就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 (8)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 这一原则也被称为是“有利于非起草人的原则”。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性合同,其条款和内容都是由保险人事先拟订好的,这样就非常容易发生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投保人不太有利的情况。 所以,根据规定,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时,要作有利于非起草人即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 2、保险合同纠纷处理 前面我们说过,由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有关内容的理解往往出现一些分歧,所以

文档评论(0)

gooddoc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