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曾文高级农工职业学校作业程序说明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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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曾文高级农工职业学校作业程序说明表.doc

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作業程序說明表 項目編號 ZZ01 項目名稱 人事費-薪給作業 承辦室 人事室、主計室、總務處出納組 作業程序說明 人事室: 薪資清冊異動之通知:職員(含聘僱人員)之派任(聘僱用)或異動,由人事室以派令(聘僱函)或異動通知單隨時通知總務處出納組及主計室。 薪資清冊之審核: (一)薪資部分: 1.每月薪資:每月月底前,按名審核總務處出納組所送下月份薪資清冊所列職稱、姓名、等級、待遇、獎金;保險自付額;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政務人員離職儲金自提撥額、聘僱人員離職儲金自提撥額;追補(扣)調整數、房屋貸款、債務償還等各項代扣款之合法性及正確性,核章後送主計室。 2.追補(扣)薪資:審核總務處出納組編製追補(扣)薪資清冊,核章後送主計室。 (二)各項代扣款部分: 1.公保: (1) 進入臺灣銀行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系統進行人員加、退保資料維護;每月依據該系統產製入帳通知單、公教人員保險三合一清單及保險費明細表,簽核並送總務處出納組核對及主計室審核。 (2) 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取得繳款證明,交由人事室審核無誤後,附上繳款證明送主計室辦理核銷。 2.全民健保(公保身分): (1) 進入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健保局)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進行人員加、退保資料維護。 (2) 每月依據該系統保費計算明細表及健保局繳款單,簽核並送總務處出納組核對及主計室審核。 (3) 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取得繳款證明,交由人事室審核無誤後,附上繳款證明送主計室辦理核銷。 3.退撫基金: (1) 進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退撫基金繳納作業系統進行退撫基金異動維護;每月自該系統產製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費清單,簽核並送總務處出納組核對及主計室審核。 (2) 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取得繳款證明,交由人事室審核無誤後,附上繳款證明送主計室辦理核銷;另由人事室於退撫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完成網路申報作業。 4.離職儲金: (1) 進入臺灣銀行政務及聘僱人員離職儲金作業系統,輸入政務人員、聘僱人員異動資料。 (2) 每月自該系統產製參加人員名冊、異動清單、機關學校政務人員暨聘僱人員離職儲金分戶提存明細清單,簽核並送總務處出納組核對及主計室審核。 (3) 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取得繳款證明,交由人事室審核無誤後,附上繳款證明送主計室辦理核銷。 劃帳撥付之檢核:收到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公司傳回之薪資轉帳媒體檔,應使用自動檢核程式,檢核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公司轉帳媒體之轉存明細表是否與人事系統及薪資系統確實相符,如有差異,應產製差異表,並儘速查明差異原因妥適處理。 總務處出納組: 薪資清冊異動之通知:技工、工友之僱用或異動,由總務處出納組以僱用令(函)或異動通知單隨時通知總務處出納組及主計室。 薪資清冊之編製: (一)總務處出納組收到人事室所送職員(含聘僱人員)之派令(聘僱函)或異動通知單、總務處出納組所送技工、工友之僱用令(函)或異動通知單後,進入薪資系統進行薪資資料異動維護。 (二)總務處出納組每月月底前依人事及總務處出納組確認之職員(含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實際任職人數,進入薪資系統進行薪資作業,編製下個月薪資清冊。 薪資清冊之核對: (一)薪資部分: 1.每月薪資:總務處出納組核對並確認本月與下個月差額明細是否相符,列印下月份職員(含聘僱人員)薪資清冊及製作其與本月份薪資差異分析表,並於薪資清冊核章後,送人事室審核,另列印下月份技工、工友薪資清冊核章後,送總務處出納組審核。 2.追補薪資:總務處出納組收到人事室、總務處出納組發給之人員異動或變俸之派令、聘僱函、僱用令(函)或異動通知單,即進入薪資系統基本資料維護人員作業建檔或轉檔轉入到職日期、存款帳戶、俸點、加給或變更作業,並於追補薪資清冊核章後,送人事室、總務處出納組審核。 3.追扣薪資:總務處出納組收到人事室、總務處出納組發給之派令或通知,通知當事人繳回薪資,並於追扣薪資清冊核章後,送人事室、總務處出納組審核。 (二)各項代扣款部分: 1.所得稅:總務處出納組依據員工填列之撫養親屬資料登錄薪資系統,由系統自動列計應扣繳所得稅額。 2.房津扣款:總務處出納組接到相關室或當事人通知住宿公務宿舍,進入薪資系統個人扣款資料維護輸入扣款項目、金額及起訖日期。 3.房屋貸款:總務處出納組進入薪資系統公教貸款輸入扣款項目、金額及起訖日期等。 4.債務償還:總務處出納組接到法院執行命令時,進入薪資系統個人扣款資料輸入扣款項目、金額及起訖日期。 5.公保、全民健保(公保身分)、退撫基金及離職儲金: 總務處出納組核對人事室所送之公保入帳通知單、公教人員保險三合一清單及保險費明細表,全民健保(公保身分)保費計算明細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費清單,與離職儲金參加人員名冊、異動清單、機關學校政務人員暨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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