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山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doc
中山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有关财会工作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配备兼职(或专职)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务纪律;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协会管理制度。
第四条 协会按照单立账户、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原则进行财务及会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协会由会长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 协会重大财务问题,应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章 会计制度
第七条 会计应根据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记账方法记账。
第八条 以公历年为会计记账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收支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收支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第十一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三条 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及时向执行会长、秘书长报送。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出收支。
第十五条 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协会银行账户不准出借、出租;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准将支票由协会以外的单位或人员签发。
第十六条 协会每日现金余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顶库。应当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不得支付现金。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协会按照《中山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暂行规定》收取律师所团体会费和律师个人会费。
第十八条 会费除按规定向上一级律师协会上缴外,应用于: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开展会员奖惩工作等;
(三)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五)律师工作的宣传活动;
(六)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
(八)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九)其他与律师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必要支出。
第十九条 下列各项开支应做好年度预算:
(一)各类会议、交流活动开支;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开支;
(三)会员奖惩工作开支;
(四)业务培训研究活动开支;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的开支;
(六)宣传活动、律师党建工作专项开支;
(七)会员福利活动开支;
(八)执行机构的各项日常开支;
(九)重大固定资产等其他应做预算的开支。
第二十条 会费支出,应严格实行预算核销制度和日常开支审批制度。凡本办法规定要有预算的各项开支,以及理事会审定的专项开支,在支出核销时,均需提供有效的理事会决定或纪要文件,由秘书长或执行会长签署核销。
执行机构、各委员会的日常开支按下列权限审批核销:
(一)贰仟元(含本数)以下的日常办公开支,由秘书长审签;
(二)伍仟元(含本数)以下开支,由执行会长审签;
(三)五仟元以上,贰万元(含本数)以下开支,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贰万元以上开支报市司法局党委审批。
第二十一条 赞助性费用和境外考察、访问、学习费用,一律应拟定专项预算报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凡用于对外接待费用的开支,应至少有两名理事(含会长)签名证明。
第二十三条 由本会派员参加全国律协、省律协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不包括境外)产生的交通、食宿及会务费用,由本会承担;应邀或申请参加与律师工作有密切联系的会议、活动,经批准的,由本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用。
第二十四条 各项开支的报销凭证需真实、合法、有效,接待性开支凭证需注明被接待人员姓名、接待事由。
第二十五条 执行机构、各委员会拟制定的各项预算方案,均应于每年一月份报理事会批准执行,并同时报律协秘书处备查。
第二十六条 会长办公会议每半年对会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每年度要向理事会提供书面的财务收支审查报告;该届理事会届满时,须向律师代表大会出具财务收支审查报告。
第五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协会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和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两个条件。
第二十八条 协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转让、清理、报废等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按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 协会各项固定资产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第六章 财务检查与责任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应在每年年初,根据协会财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中国税务专家咨询网县级代理商登记表.doc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A股结算业务用表.doc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行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doc
- 中国网络与交换标准研究组研究进展.doc
- 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doc
- 中国职教语文研究中心会员申请表.doc
-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文件.doc
-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登记表.doc
- 中国西部中小城镇高中教育盲点探讨.doc
-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doc
- (最新)历史七年级下册 第三单元第14课 《明朝的统治》省优质课一等奖教.pdf
- 13交修改已替换2013级制药工程专业药理学教学大纲 .pdf
- 2020年智慧树知道网课《社会心理学(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课后章节.pdf
- 2021-2022学年湖北省鄂州梁子湖区四校联考中考化学全真模拟试卷含解析.pdf
- 2024年护士个人年终工作总结参考范文(四篇) .pdf
- 2024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3篇) .pdf
- 2024年化学农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pdf
- 2024学年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九年级上学期开学摸底数学.pdf
- 2021年湘教版九年级化学(上册)月考试题及答案(各版本) .pdf
- 2016持证上岗理论考试试卷(空气)(1) .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