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略论执行略论执行和解制度中的法律问题的应用.doc
A thesis submitted to
XXX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Engineering
略论执行和解制度中的法律问题
夏 伟
现代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纠纷的日益扩张,审判制度中的解决纠纷方式亦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体现当事人合意的和解制度对于及时解决纠纷,大量减少讼累,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大都规定了和解制度,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亦有相关的规定,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已对破产中的和解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仅在第51条、第55条、第59条、第200条、第202条以及第211条涉及到和解问题,而关于执行和解仅在民事诉讼法第211条作了简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也只有在第86条、第87条,作了纲要式的规定。为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执行和解问题进行探讨。
一、执行和解的概念及特征
执行和解协议是指执行案件中当事人自愿变更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的协议,有“二次调解”之说,也常被称之为和解协议。毫无疑问,执行案件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便于钝化矛盾,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解决法院执行难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和解执行往往是权利人放弃部分权益为多,常表现为执行标的减少和延长义务人的履行期限等等。
执行和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执行制度,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是自愿性,即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本着互谅互让、自愿处分的原则进行协商的,任何人(包括法院在内)都不能强迫当事人进行和解,在非自愿基础上或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下达成的执行和解都是无效的。
二是合法性,即和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利益,否则协议同样是无效的。
三是灵活性,即和解协议的形式灵活,《执行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比较,多了一项书面要求,但这也只是将人们在执行中的普遍作法予以确认。民诉法和《执行规定》都不苛求和解协议的形式,当事人口头协议的,执行人员将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即可。
四是非强制性,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已经达成的和解协议,法院只能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不能对该执行和解协议予以强制执行。
二、执行和解与诉讼和解的关系
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所达成的以终结诉讼为目的的协议。亦即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法官)面前达成和解,并将内容记载于和解笔录,从而使诉讼终结的情形。大陆法系中大多数设置了诉讼和解制度的国家,均有关于和解协议一旦成立或记入笔录,就与确定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而执行和解是专以强制执行的事项为内容,其目的在于达成强制执行程序上一定的法律效果,所以与一般的民法上的契约,以发生实体法上一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的情形不同。
在我国理论界,在执行和解与诉讼和解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我国的现行民事诉讼法律体系和司法框架中,执行和解属于诉讼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执行方式; 另一种观点认为执行和解不同于诉讼和解,执行和解适用于执行阶段,是对已经依法确认的民事权利的处分,而诉讼和解发生于审判阶段,是对尚未经依法确认的民事权利的处分。
执行和解和诉讼和解尽管都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且基于诉讼和解而做出的民事调解书也是执行依据的一种。但是执行和解属于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上的和解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l) 性质不同。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在完全意思自治的状态下进行协商以改变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是执行当事人双方行使诉讼权利的一种体现,是当事人之间的自行活动。而诉讼和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它通过审判人员的“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明了法理,分清是非达成协议,因此,诉讼和解它既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活动,也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活动。
(2)目的不同。执行和解是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而订立,它是债权人通过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己经法定程序所确定的权利的一种方式,它发生在执行阶段,而此时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已经得到终局性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已不存在争议;而诉讼和解必须是为解决权利争议而订立(在程序结束发生既判力之后,不再可能订立诉讼和解), 它是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生皮和皮革的区别与联系.ppt
- 生菜优质高效益栽培管理技术.doc
- 生长素的生理作用教学设计.doc
- 用回归分析法研究无卤阻燃EPDM胶料的性能.doc
-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教学设计.doc
- 用户信息管理模块的分析和设计.doc
- 用数学思想和方法指导教学实践.doc
- 用新技术创高效益.doc
- 用液体石蜡保存菌种的新方法.doc
- 用电检查中的难点和对策.doc
- 第18讲 第17课 西晋的短暂统一和北方各族的内迁.docx
- 第15讲 第14课 沟通中外文明的“丝绸之路”.docx
- 第13课时 中东 欧洲西部.doc
- 第17讲 第16 课三国鼎立.docx
- 第17讲 第16课 三国鼎立 带解析.docx
- 2024_2025年新教材高中历史课时检测9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含解析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doc
- 2024_2025学年高二数学下学期期末备考试卷文含解析.docx
- 山西版2024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第5课时企业与劳动者教案.docx
- 第16讲 第15课 两汉的科技和文化 带解析.docx
- 第13课 宋元时期的科技与中外交通.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