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别).docVIP

福建省2012年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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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2年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别)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2〕1号)有关要求,为保证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要求,立足福建实际、服务海西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快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端人才引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建设目标 至2017年,建成21个技术先进、设备齐全、学术优势明显,人才梯队合理,以诊治疑难病为重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现代化的西医类别临床重点专科,其水平居国内先进、部分达国内领先,力争部分专科进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行列。通过重点建设和科技攻关,培养一批高层次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骨干;建设一批科研平台及重点实验室,取得一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一批临床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卫生适宜技术;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和全科医师培训基地。 三、组织机构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专科建设需要,成立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评审专家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 四、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2012年,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2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建设。2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包括已入选的1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遴选新增的8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1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福建省立医院专科护理、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血液病、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烧伤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周病专业,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重症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 新增8个西医类别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按“设置条件、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遴选。 按照“同一学科不重复建设”原则,除已入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专科护理、血液病、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烧伤科、神经内科和牙周病专业外,其余符合申报条件的临床专科均可申报,原则上以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的二级临床科目为主,兼顾部分一级临床科目和少数与临床医学相关的科目。 (二)申报条件 1. 学科带头人为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专科分会或专业委员会常委以上。 2. 所在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或三级妇幼保健机构。 3. 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质量和工作绩效好。 4. 专科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才队伍。 5. 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认真完成政府交办任务。 五、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专科发展规划,对照重点专科申报条件,综合评估专科优势和特色,择优推荐申报专科。 (二)各申报专科填写《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职能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逐级上报管委会办公室。 六、评审 (一)评审程序 1. 资格审查 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技术评估。 2. 技术评估 评估以集中答辩评审为主,必要时辅之以现场实地评估。 (1)评估准备 管委会办公室遵循回避和保密的原则,从《福建省医药卫生科技评审专家库》中遴选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评审专家进行集中培训,内容包括评审要求、纪律和评分标准讲解。 (2)集中答辩 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专科进行评审,采用专科汇报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集中答辩形式,依据相应专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或《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进行量化打分。 (3)实地评估 在必要的情况下,对候选专科进行现场评估,核实专科汇报材料的真实性。主要内容包括:考察专科的场地、仪器设备管理和运行情况;核实科研项目成果;了解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抽查临床记录和其他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候选专科不予推荐。 3. 公示与认定 管委会办公室将各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上报管委会。管委会根据申报专科评估得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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