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五与直接投资ppt - 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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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利用CEPA五到 广东省投资服务业? CEPA五关于内地向香港开放服务业直接投资的行业 建筑设计服务具体承诺 医疗及牙医服务具体承诺 与采矿相关的服务具体承诺 人员提供与安排服务具体承诺 铁、锰、铜矿勘探和勘查服务服务具体承诺 印刷和出版服务具体承诺 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具体承诺 分销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具体承诺 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具体承诺 海运服务具体承诺 航空运输服务具体承诺 公路运输服务具体承诺 个体工商户具体承诺 投资依据? 具备条件?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审批部门? 例:CEPA补充协议五关于分销服务(不包 括盐和烟草)的具体承诺:对于同一香港服 务提供者在内地累计开设店铺超过30家的, 如经营商品包括药品、农药、农膜、化肥、 植物油、食糖、棉花等商品,且上述商品属 于不同品牌,来自不同供应商的,允许香港 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经营。 投资依据? 与CEPA补充协议五具体承诺相关的所属行业外商投资法规。 外商投资分销业的相关法规: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 商务部关于委托地方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 具备条件?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第七条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低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第八条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申请设立商业企业的同时申请开设店铺的,应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二)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增设店铺的,除符合第(一)项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时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并年检合格; 2、企业的注册资本全部缴清。 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申报材料: 一、新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下同)及其附件;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公证、认证材料;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八)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十一)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下同)。 二、已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开设店铺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四)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开设店铺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三、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商业领域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三)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六)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七)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八)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十)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十一)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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